分布式光伏项目都不占用规模指标吗?在回答这个问题之前,首先让我们了解一下,什么是分布式光伏。

一、分布式光伏的定义

分布式光伏的概念自提出以来,其概念和内涵就一直在变化。

根据《关于印发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能新能〔2013〕433号)文件:在用户所在场地或附近建设运行,以用户侧自发自用为主、多余电量上网且在配电网系统平衡调节为特征的光伏发电设施。这是分布式光伏最开始的定义。

2014年,国家能源局出台《国家能源局关于进一步落实分布式光伏发电有关政策的通知》(国能新能[2014]406号),文中提出:“利用建筑屋顶及附属场地建设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在项目备案时可选择“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或“全额上网”中的一种模式。在地面或利用农业大棚等无电力消费设施建设、以35千伏及以下电压等级接入电网(东北地区66千伏及以下)、单个项目容量不超过2万千瓦且所发电量主要在并网点变电台区消纳的光伏电站项目,纳入分布式光伏发电规模指标管理,执行当地光伏电站标杆上网电价。”这是扩展后的定义。

随后,国家电网公司又在《国家电网公司关于印发分布式电源并网服务管理规则的通知》(国家电网营销[2014]174号)中将分布式电源定义为:

第一类:10千伏以下电压等级接入,且单个并网点总装机容量不超过6兆瓦的分布式电源;

第二类:35千伏电压等级接入,年自发自用大于50%的分布式电源;或10千伏电压等级接入且单个并网点总装机容量超过6兆瓦,年自发自用电量大于50%的分布式电源;

第一类代表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第二类代表地面分布式光伏项目。

二、不受规模指标限制的分布式光伏项目

了解了分布式光伏的定义,那么分布式光伏项目都不受规模指标限制吗?答案是否定的。

根据《关于完善光伏发电规模管理和实行竞争方式配置项目的指导意见》(发改能源[2016]1163号)文件,按照光伏发电项目的类型及规模、接网条件及消纳范围和促进技术进步的作用等因素,将光伏项目分三类管理。

第一类

不限规模的光伏发电类型和地区

1)利用固定建筑屋顶、墙面及附属场所建设的项目;全部自发自用的地面光伏项目。

2)结合电改开展光伏发电市场交易试点的光伏项目。

3)光伏扶贫村级电站和集中式电站。

第二类

普通光伏项目

1)集中式光伏电站

2)地面分布式光伏电站

第三类

光伏发电领跑技术基地

其中,第一类中的1)完全不受规模指标限制,各地区可随时受理项目备案,且并网后即可享有国家补贴。第一类中的2)、3)文件中虽然归为第一类,不限规模的光伏发电类型和地区,但这两种光伏项目想要得到国家补贴,也要争取国家下达的相关指标。

第二类、第三类则都需要规模指标,并且需要竞争性方式进行配置。

因此,结合分布式光伏的定义及《关于完善光伏发电规模管理和实行竞争方式配置项目的指导意见》(发改能源[2016]1163号)文件,利用固定建筑屋顶、墙面及附属场所建设的项目属于不受规模指标限制的分布式光伏项目,目前主要以屋顶分布式光伏为代表,如户用屋顶分布式光伏及工业厂房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等,而地面分布式光伏项目则受规模指标限制,且要采取竞争性方法进行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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