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韶关、河源、惠州、东莞、中山市发展改革局(委),省碳普惠创新发展中心,广州碳排放权交易所:

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碳普惠制核证减排量管理的暂行办法》规定,经研究并委托省碳普惠专家委员会评估论证,我委准予《广东省安装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碳普惠方法学》备案。请你们按照《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碳普惠制核证减排量管理的暂行办法》规定,做好相关领域碳普惠核证减排项目管理及相关工作,遇到问题请及时向我委或省碳普惠创新发展中心反映。

附件:省级碳普惠方法学(第二批)备案清单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2017年6月23日

省级碳普惠方法学(第二批)备案清单

广东省安装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碳普惠方法学

引言

为进一步推进全社会低碳行动,探索鼓励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的普惠性工作机制,推动安装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碳普惠项目的自愿减排交易,特编制《广东省安装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碳普惠方法学》(版本号V01)。本方法学以《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UNFCCC)下“清洁发展机制(CDM)”及国家自愿减排交易机制下的相关方法学模板为基础,参考和借鉴CDM项目有关方法学工具、方式和程序,包括国家自愿减排项目《可再生能源并网发电方法学》和《联网的可再生能源发电》,以及国际自愿减排市场光伏发电项目相关方法学和要求,结合我省光伏发电项目实际,经有关领域专家学者及利益相关方反复研讨后编制而成,具有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广东省安装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碳普惠方法学

1、范围

本方法规定了碳普惠制下企业或居民安装及运行小型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用于替代化石燃料为主的电网供电,从而相应减少温室气体排放(以二氧化碳当量计)的核算流程和方法。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ISO14064-1:2006温室气体第一部分组织层次上对温室气体排放和清除的量化和报告的规范及指南;

ISO14064-2:2006温室气体第二部分项目层次上对温室气体减排和清除增加的量化、监测和报告的规范及指南;

CM-001-V02可再生能源并网发电方法学(第二版)

CMS-002-V01联网的可再生能源发电(第一版)

IPCC国家温室气体清单指南;

清洁发展机制(CDM)方法学、工具和程序;

国家温室气体自愿减排(CCER)方法学;

中国区域电网基准线排放因子;

广东省企业(单位)二氧化碳排放信息报告通则(2014版);

广东省碳普惠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粤发改气候[2015]408号);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碳普惠制核证减碳量管理的暂行办法(粤发改规〔2017〕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