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浙江宁波
2017年5月16日,宁波市发改委出台《宁波市家庭屋顶光伏工程实施方案》,提出宁波市的户用光伏发展目标和补贴。
1、发展目标
2016-2020年,全市建成家庭屋顶光伏装置9万户,总装机规模达到36万千瓦左右。其中,在全市乡村既有和新建住宅,建成家庭屋顶光伏装置7.2万户;在各区县(市)建成区既有和新建住宅,建成家庭屋顶光伏装置1.8万户。
2、地方补贴
2020年12月31日前,在宁波大市范围内经备案认可的新建家庭屋顶光伏项目,在国家、省补贴政策基础上,市级财政再补贴0.15元/千瓦时,补贴时限为并网发电之日起3年。既有并网发电项目自政策执行之日起补助3年。建立补贴户数目标控制机制,全市备案的家庭屋顶光伏达到9万户(含新建和既有项目)目标后,后建项目不再享受市级补助政策。市级资金从各有关专项资金中统筹安排解决,具体办法另行制订。各地要结合当地实际制定相应补贴政策,做好资金发放工作。
二、山西晋城
7月31日,晋城市人民政府发布《山西晋城关于申报2017年第二批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资金补贴的通知》,开展2017年第二批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资金补贴申报工作:
1、补贴范围
2017年8月31日前购置使用我市生产的光伏产品建设投资的且经电力部门验收合格运行正常的农村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具体包括:
1、农户自建的家庭式光伏发电项目;
2、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的与现代农业设施相结合的光伏发电项目。
2、补贴标准
光伏发电电量补贴标准:0.2元/千瓦时。
建设安装补贴:3元/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