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XH(SG)2017-078
1.招标条件
甘南县永丰村等31个光伏扶贫发电项目已由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甘南县金太阳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取具有资质的投标单位。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甘南县永丰村等31个光伏扶贫发电项目
2.2建设地点:平阳镇永丰村五屯房后、宝山镇宝山村亮家岗学校旧址、宝山镇得胜学校旧址、宝山镇富海村二小、宝山镇巨变村老鱼池、宝山镇南十八屯建设用地、宝山镇四明村学校旧址、宝山镇全胜村村部后院、宝山镇泉眼村敬老院+院外、宝山镇太平山学校旧址、宝山镇新力学校旧址、宝山镇长吉岗学校旧址、中兴乡繁荣村小学校旧址、中兴乡前进村小学旧址、中兴乡兴胜村小学校旧址、中兴乡团结村四屯房后、中兴乡保安村陶家窝棚小学校旧址、中兴乡中四村小学校旧址+东侧(100米左右)宅基地、查哈阳乡原民生村学校、查哈阳乡灯塔村于林森屯西、巨宝镇公议小学旧址、巨宝镇公议五屯西、巨宝镇红旗学校路南、巨宝镇立志部、东阳镇东发8屯西侧、东阳镇东方村学校旧址、东阳镇东胜村一屯屯里、东阳镇联合村学校旧址、东阳镇原民利小学旧址、东阳镇解放屯集体建设用地、兴十四镇兴旺屯学校旧址。
2.3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不划分标段。
2.4建设规模:拟接入容量总计约8.625MW分布式村级光伏电站。详细建设内容及规模以图纸和清单为准。
2.5招标范围: EPC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设计、设备材料采购及安装、调试竣工验收、沟通协调、财产照管、质量保证、培训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要求潜在投标人同时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和电力专业设计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也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
3.2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应当具备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近三年(2014年-2016年)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企业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全部资金被冻结以及破产状态;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4潜在投标人2014、2015、2016年每年都具有投资或建设单个8MW及以上光伏发电电站的业绩。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1)联合体投标的需提交联合体协议作为要件之一,联合体协议中要载明联合体投标代表的牵头人,并声明联合体各方的权力和义务、相关工作范围,本项目招标人只针对代表主体投标的牵头人办理一切相关业务。投标联合体中标后,原则上联合体参与方不应更换,若进行变更,新的联合体参与方需具备招标文件要求的各项资质及业绩要求,由中标联合体的牵头人负责报送招标人备案;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联合体成员不得超出2个;同时达到3.投标人资格要求的各项要求。
所有参与联合体投标的成员只能在本项目投标中参与一次,不得以任何形式再参加本项目投标。与联合体一方的企业法人代表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控股和被控股关系企业不得再参加投标。联合体报名时应与投标时保持一致。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集团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3.7投标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参加招投标活动的,代理人必须是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本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本人必须按照要求参加所有招投标活动,包括但不限于答疑会(如有)、任一阶段的开标会、资格审查、可能发生的异议或投诉等。
3.8银行资信记录良好,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足够的流动资金承担本次招标项目。
3.9外省投标人需要按现行有关文件规定办理相关投标手续。
3.10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内容及标准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进入下一步评审。
4.其他要求
4.1潜在投标人如果没有设计资质,可以联合设计单位投标,并且作为联合体牵头人出现。
4.2中标人自行协调项目区乡镇、村及村民的关系,确保工程顺利实施。
4.3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后五个工作日内,中标人交纳履约保证金及签订合同,不按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及签订合同将取消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回;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如有转包没收履约保证金,终止合同。
4.4本项目所选用的主要光伏组件设备材料和逆变器等需要甲方认质认价后方可采购。
4.5潜在投标人可以自行到项目所在地进行现场踏勘,并取得招标人和电力部门的现场踏勘确认函,在当地确保项目的并网发电。
5.投标登记获取招标文件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年 09 月 06日至 2017 年 09 月 12日,每日上午 09 时00分至 11 时 00 分,下午 14 时00分至 16 时00分(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由潜在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进行投标登记,以便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执行相关规定,售后不退。
5.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100 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2 日内寄送。
5.4 潜在投标人在投标登记时需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2)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的);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如联合体投标,需要提供联合体双方的);
(4)资质证书(如联合体投标,需要提供联合体双方的);
(5)安全生产许可证;
(6)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7)项目经理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安全考核证书;
(8)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针对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项目经理三方的《检察机关行贿受贿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9)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联合体投标只提供牵头人的);
(10)2014、2015、2016年每年至少完成一项业绩的证明材料,其中有一年的业绩合同额不低于4000万元,以合同为佐证材料,时间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
(11)项目管理机构其它人员要求:施工员(工长)、技术负责人、质量检查员、安全员可从事本专业的相关岗位证书(技术负责人提供职称证书,安全员提供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及项目班子成员身份证;
(12)提供项目班子成员的2017年6月-2017年8月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同时现场需要提供可查询的社保账号及密码;
(13)提供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对投标单位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
(14)如联合体投标出具联合体投标协议;
(15)现场踏勘确认函;
(16)外省投标人需要按现行有关文件规定办理相关投标手续;
联系人: 张涛
电 话: 132611693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