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南区5.6MWP集中式光伏扶贫电站建设项目(一期)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孝南区5.6MWP集中式光伏扶贫电站建设项目(一期)已由孝感市孝南区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项目编号:XGXNZTB-2017-080,招标人为孝感光兴扶贫开发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且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名称:孝南区5.6MWP集中式光伏扶贫电站建设项目(一期);
2.2 建设地点:孝感市孝南区肖港镇马鞍村内;
2.3 招标内容:一期建设3MWp包括方案设计、材料采购、安装、调试、并网、检测、试运行、验收、培训、质保期内全包维保服务等费用;
2.4 招标范围:光伏电站的前期工作包括方案设计、材料采购、安装、调试、并网、检测、试运行、验收、培训、质保期内全包维保服务等全过程的“交钥匙”工程,具体内容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三章。
2.5 质量要求: 国家验收合格标准;
2.6 财政预算价:2000万元。
2.7 工期:须在2017年12月31日前实现并网发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 22条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应满足该要求)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能力的独立法人;
3.3同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电力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如投标人不能同时具备设计和施工资质条件,可与其他投标人组成符合本项目资质要求的联合体,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4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电力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5财务要求:(若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应满足该要求)近三年有实现盈利,提供近三年(2014年、2015年、2016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且具备良好信誉,未被责令停业;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近三年(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事故;
3.6业绩要求:(若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应满足该要求)近三年(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至少完成一项1MWP及以上光伏发电业绩。须同时提供合同和并网验收报告(并网验收报告以电网公司并网验收时出具的报告格式及内容为准);
3.7投标人须承诺“拟任项目经理确保能够驻现场管理本工程且同时不再担任其他工程的项目经理(提供承诺书)”,拟任项目经理签字确认;
3.8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应满足该要求)应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相关主体(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提供相关查询记录和查询结果;
3.9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应满足该要求)须具备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查询时间为近两年,查询对象为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
3.10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应满足该要求)近三年(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未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受到孝南区有关部门通报或目前正处于处罚期内(投标人应自行出具本款承诺书);
3.11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必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或电力工程设计资质,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及各方的权利、义务。
联合体各方必须授权牵头单位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等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次招标项目中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的资格审查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
5. 投标报名时间及招标文件获取:
5.1本项目投标报名时须由投标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本人到场并带齐以下所有资料原件(并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或法人证明及法人身份证;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③资质证书;④联合体协议书(不是联合体的此项不需要提供)。
5.2投标人可于2017年9月26日至2017年9月30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8时00分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联系人: 张涛
电 话: 132611693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