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进明溪县瀚仙镇龙湖村,放眼望去,河堤上整齐排列的光伏电池板,在太阳的照射下熠熠生辉,成了村中一道独特的风景。去年,龙湖村投入85万元,建设占地面积1000平方米的村级光伏电站一座,并于今年初投入使用。

“这个发电装置寿命在20年至25年,是我们村的‘阳光存折’,只要每天有太阳,我们村就有收入,而且风险小,收益稳定。”龙湖村书记揭金水指着村里的光伏电站,笑逐颜开地说。

截至8月底,全市249个村开展光伏产业扶贫,已建成光伏电站22725千瓦,带动3186户贫困户增收。

大田县采取“集体闲置空间+光伏发电”的模式,在全省率先实施光伏产业扶贫,利用扶贫小额信贷,支持68个贫困村、空壳村创办村级光伏发电站,完成安装容量15.2兆瓦,年发电量1716万度,年可实现村财创收420万元,村均增收6.6万元,有效收益达20年以上。

泰宁县大田乡料坊村向上争取资金30万元,自筹资金2万多元,建设了光伏发电项目,铺设约300平方米光伏电板,装机容量50千瓦,发出的电全部并入国家电网,由供电部门给予相应补贴;可发电20年以上,年可创造“阳光收入”5万多元。

清流县已落实228户贫困户建设户用光伏电站,另外,县财政还投入专项扶贫资金,为全县49个贫困村(含空壳村)建设村级光伏电站,建成后每年可为村财增加收入约5万元,现已完成31个村的光伏并网发电,预计本月底前可全部完成。

将乐县祖教村作为光伏扶贫项目试点,项目建设总投资29.6万元,于今年初建成,进入试运行阶段。祖教村光伏发电扶贫项目投产月收益超4000元。截至目前,累计发电近万千瓦,收益近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