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鹤壁市鹤山区5.6MW村级光伏扶贫发电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鹤壁市鹤山区5.6MW村级光伏扶贫发电项目;

2.2建设地点:鹤壁市鹤山区;

2.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4投资规模:约2300万元;

2.5工期要求:45日历天;

2.6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中采购清单;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3个标段;

2.8质量要求:合格;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

一标段:组件

(1)投标人应为中国境内注册机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为太阳能光伏电池或光伏组件的研发设计、生产制造、销售及服务。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

(2)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必须持有国家认定的资质机构颁发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或等同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产品性能优良,且单、多晶组件并网发电业绩500MWp;投标人投标产品应有国家认监委认可的认证机构颁发的产品认证证书。投标人推荐的型号应通过CGC、CQC、PCCC三项之一的认证。

二标段:逆变器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注册的独立法人;

(2)2014年以来,投标人的设备国内单次供货实际良好运行业绩不低于500MW(上述业绩不含关联交易);

(3)投标人需为设备制造厂商,同时需满足以下要求:

a. 注册资金在人民币5000万元(或等值外币)以上;

b. 具有省级以上独立研发机构、技术中心或高新技术企业资质;

c. 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体系认证,且处于有效期内,并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

d. 实力雄厚,有足够能力全面、快速、高质量的履行合同。

三标段:支架、电缆、汇流箱

(1)投标人应在中国设立,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2)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必须持有国家认定的有资质机构颁发的ISO9000系列认证书或等同的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

(3)投标人2014年以来至少有3个10MW以上的太阳能光伏电站支架系统、电缆、汇流箱采购供货项目业绩。

(4)投标人具有光伏支架的设计能力。

(5)如投标人为制造厂商,则还需满足以下要求:

a. 注册资金在人民币1000万元(或等值外币)以上;

b. 实力雄厚,有足够能力全面、快速、高质量的履行合同。

(6)如投标人为代理商,则还需满足以下要求:

a. 注册资金在人民币1000万元(或等值外币)以上;

b. 拟投标设备制造商注册资金在人民币1000万元(或等值外币)以上;

c. 具有制造厂商授予的经销授权书或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委托书。

3.2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

3.3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3.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经营状况良好。投标人与招标人不存在现实的或潜在的利益冲突。

3.5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等方面的相应资格和能力。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时需携带资料

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以及投标单位资格要求中的相关证件;携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0月16日至2017年10月20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携带报名资料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售价:2000元/套,售后不退。

联系人: 张涛

电 话: 13261169391

邮 箱:[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