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郸城朝阳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委托,就“新建1.55MWP光伏扶贫项目(试点批)主体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郸城朝阳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新建1.55MWP光伏扶贫项目(试点批)主体工程

1.2 项目总投资:约1000万元

1.3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二、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2.1本次招标共分为2个标段,标段划分情况如下:

第一标段:设备采购及施工安装;

第二标段:监理服务。

2.2招标范围:

设备采购及施工安装招标范围:光伏发电设备的采购及配套安装工作(包括设备材料的采购、运输、施工及安装,相关调试及验收等工作,使本项目符合相关达标验收的要求)。

监理标段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设备采购及施工安装标段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须为光伏发电系统核心构件(组件或逆变器)生产商,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机电安装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机电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施工建设工程项目;

3)所投产品必须通过相关国际认证及国内CQC认证,并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

4)投标人三年内无重大质量投诉或合同违约责任。

5)本次招标允许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条件: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确定联合体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否则其投标和与此相关的联合体投标将被拒绝。联合体的牵头单位必须为光伏发电系统核心构件(组件或逆变器)生产商。联合体成员单位不超过2 。

3.2监理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建设部颁发的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2)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3)投标人 2014 年以来1月1日承担过类似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