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对 龙首村1.25MWp光伏发电站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883-201710-130001-0010
二、采购项目名称:龙首村1.25MWp光伏发电站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1,692,610.10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项目采购内容:1.25MWp光伏发电站项目;
2)产品详细技术参数及执行标准、规格及主要配件详见招标文件中第五章用户需求。
六、供应商资格:
1) 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 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事)业法人单位,并具备从事本采购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
3) 投标人必须具有主项或增项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或其派出机构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和承修类 五级或以上级别资质;
4) 投标人具有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5) 投标人须在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或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进行资信备案或为基建承包商;
6) 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根据粤建市函【2011】218号文,省外注册的二级建造师暂不能跨省在我省注册,故不接受外省企业的二级注册建造师报名),且持有 项目负责人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在报名时及中标后至本项目竣工前,该项目负责人不能担任其它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7) 具有本项目现场勘查证明文件(投标人应派遣本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建造师证原件、职称证书原件、身份证原件、法人委托书原件到现场进行现场核对,并由业主签章确认);
8) 投标人具有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已登记报名并购买了招标文件。
注:现场踏勘(答疑会)时间、地点:2017年11月 13日上午9:00 至 11:30,请报价人在规定的时间自行前往项目现场进行实地踏勘,过时不候。
现场考察要求:投标人自行考察现场,完全了解项目的建设地点、建设难度和建设要求。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7年11月06日 至 2017年11月10日 期间(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1月27日15时00分
九、开标时间:2017年11月27日15时00分
联系人: 陈 涛
电 话: 0312-2664462 13131255793
传 真:0312-2664992
备注:报名单位请提前打电话联系,获取备案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