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一份判决书获悉,“债券一姐”孙明霞为所在公司的债券审批获得帮助,向原国家发改委一官员行贿344.89万元,这名官员就是原发改委副主任刘铁男的大秘王勇。
2013年4月的“债市打黑风暴”至今仍未停歇,牵扯的相关人员正陆续接受法律的制裁。虽早在2015年9月,涉及该案的孙明霞等9名被告就已集体受审,但截止目前案件审判的更多细节并未公开。

近日,从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一份判决书获悉,“债券一姐”孙明霞为所在公司的债券审批获得帮助,向原国家发改委一官员行贿344.89万元,这名官员就是原发改委副主任刘铁男的大秘王勇。

资料显示,孙明霞曾任职深圳能源集团财务部和华为香港投资有限公司国际财务部,后加入国信证券,从普通员工成长为债券部总经理,2008年加盟华林证券,2011年升任华林证券总裁,2012年回归国信证券。凭借在企业债承销上的骄人业绩,孙明霞有“债券一姐”“债券女王”等称号。

根据王勇受贿二审刑事裁定书公布的情况,2009年上半年,孙明霞与时任国家发改委产业协调司综合处处长、兼国家发改委原副主任刘铁男的秘书王勇相识,据悉,王勇一直在国家发改委工业司、产业司任职,曾跟随刘铁男多年,是他的大秘。

原国家能源局长“大秘”受贿细节再曝光:“债券一姐”拉杆箱送百万现金
双方相识后,王勇利用其职务便利,受孙明霞之托,为华林证券和国信证券协调或推进其申报债券项目的审批进度提供帮助,为孙明霞及其所在公司谋取利益。

期间,被告人王勇多次收受孙明霞给予的现金。2012年12月份,王勇听闻刘铁男被举报的消息后,将所收受孙某的现金放于一拉杆箱内交予孙明霞。但2013年4月18日,王勇又以有事急用为借口,从孙明霞处将拉杆箱取回,存放于同事杜楠住处。案发后,该拉杆箱被办案人员扣押,经清点拉杆箱内共有人民币344.89万元。

2017年3月,王勇因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人民币344.89万元和美元2万元,为他人谋取利益,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从中看出,孙明霞对其的贿送金额占了绝大部分,另外的2万美元则来自中国庆华集团公司董事长霍庆华的贿送。

据媒体报道,“债券一姐”孙明霞巨额行贿背后所牵扯的高官并不止王勇一人,2004年10月—2013年10月的九年间,孙明霞在浙江承销的企业债券共计635.5亿元,期间浙江发改委系统就被牵扯到多名处级官员。

其中,2005年至2013年,浙江奥德净化工程有限公司法人王宜功之妻柳志文(先后担任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金融处主任科员、副调研员、副处长)利用职务之便,在承接企业发债项目过程中为孙明霞曾任职的国信证券公司、华西证券公司、华林证券公司谋取利益,在与其丈夫即被告人王宜功合谋后,通过王宜功非法收受孙明霞贿送的人民币共计450万元。

此外,浙江省发改委财政金融处原处长李跃进也曾收受过孙明霞的贿送,而财政金融处是债券发行审批环节中的重要一环。在2010—2012年间,李跃进先后5次收受华林证券固定收益部总经理孙明霞所贿送的消费卡及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