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0月31日,国家发改委和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开展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试点的通知》(发改能源【2017】1901号),这是继今年3月发布《关于开展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试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8个月后千呼万唤始出来的正式通知文件。
要点摘要:
1、 分布式发电交易项目规模:
一是单体项目不超过20MW(有自身店里消费的,扣除全年用电最大负荷后不超过20MW),接网电压等级在35千伏及以下的项目;或者单体项目容量超过20MW但不高于50MW接网电压等级不超过110千伏且在该电压等级范围内就近消纳的。
2、 交易模式:
(1)、分布式发电项目与电力用户直接交易,向电网企业支付“过网费”。就近实现,原则上限定在接入点上一级变压器供电范围内。
(2)、分布式发电项目委托电网企业代售电。电网企业对代售电量按综合售电价格,扣除“过网费”后将其余售电收入转给分布式发电单位。
(3)、带你网企业按照国家核定的各类发电标杆电价收购电量。国家对电网企业的度电补贴需要扣减最高电压用户对应的输配电价。
3、 关于“过网费”
过网费是指电网企业回收电网网架投资和运行维护费用,获得合理资产回报而收取的费用。遵循国家核定的输配电价基础上,与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所占用的电网资产,电压等级,电气距离等挂钩。
对电力用户(含微电网内部)自发自用及在10(20)千伏电压等级接入电网且在同一变压台内消纳,免收“过网费”。35千伏~110千伏电压等级的接入电网且在同一变电台内消纳,按照国家核定最高输配电价扣除该电力用户所在等级的输配电价。
4、 政策支持
(1)、除了过网费,电网企业不收取其他任何服务费用。
(2)、纳入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简称后自动转入补贴范围,按照全部发电量给予度电补贴。光伏发电在当地分布式光伏发电的度电补贴标准基础上适度降低。单体项目容量不超过20MW的度电补贴需求降低比例不得低于10%;20MW至50MW之间的项目,度电补贴降低不得低于20%。
以下是文件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