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电网向所属单位印发《各省公司开展综合能源服务业务的意见》。据悉,意见称,将综合能源服务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上,有利于巩固公司售电市场、扩展业务范围、提升客户服务新能力,带动公司相关产业发展,培育新的市场业态,增加新的效益增长点。并构建多元化分布式能源服务。
详情如下:
国家电网公司关于在各省公司开展综合能源服务业务的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公司,南瑞集团有限公司,国网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国网节能服务有限公司,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国网能源研究院,全球能源互联网研究院:
当前,我国能源消费供给、能源结构转型、能源系统形态呈现新的发展趋势。综合能源服务是一种新型的为满足终端客户多元化能源生产与消费的能源服务方式,涵盖能源规划设计、工程投资建设,多能源运营服务以及投融资服务等方面。随着互联网信息技术、可再生能源技术以及电力改革进程加快,开展综合能源服务已成为提升能源效率,降低用能成本,促进竞争与合作的重要发展方向。为适应能源发展新形势,提升公司发展新能力,拓展公司发展新途径,现就在各省公司开展综合能源服务业务,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开展综合能源服务业务的重要意义
近年来,各省公司充分发挥品牌、技术、客户资源等优势,以节能服务公司为实施主体,为客户广泛开展了能源诊断,用能监测,节能改造、电能替代的服务。天津、江苏、湖南等公司为公共建筑、工业企业、园区等用户,提供了集水电气热(冷)等多种能源的综合能源服务,已取得良好成效。从现实情况看,基层单位已主动开展了综合能源服务业务,为公司开展综合能源服务奠定了基础;从长远发展看,公司亟需把综合能源服务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上,提升开展综合能源服务业务对促进公司发展重要性的认识。
在各省公司开展综合能源服务有利于落实国家能源发展战略,推动全社会节能减排;有利于巩固公司售电市场、拓展业务范围、提升客户服务新能力;有利于推进电能替代,带动公司相关产业发展,培育新的市场业态,增加新的效益增长点,各省公司应抓住当前能源革命的有利时机,将综合能源服务作为主营业务,积极推进综合能源服务业务发展。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关于能源“四个革命”和国家“节约、清洁、安全”能源发展战略,主动适应能源供给侧改革和电力体制改革的新要求,发挥公司品牌、技术、客户资源等优势,以能源互联网、智慧能源和多能互补为发展方向,以智能电网、大云物移、互动服务为支撑手段,构建以电为中心,智慧应用的新型能源消费市场,为客户提供多元化的综合能源服务,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市场化运作。加强用能市场研究,深入挖掘终端用能需求,建立市场化运作机制,注重投资效益评估,严格市场风险管控,确保公司收益与社会效益,实现多方共赢。
坚持客户导向。加强客户用能特点分析,细分不同服务客户群体,以客户服务为根本,满足客户深层次、多样化的综合用能服务需求,增强客户粘性。
坚持因地制宜。综合考虑政策环境,经济水平,能源禀赋等因素,针对各类用能行业和不同客户,明确重点业务拓展方向,因地制宜采取差异化市场开发策略,推进综合能源服务业务发展。
坚持创新推动。加强能源技术与互联网技术的深度融合,强化物联网、大数据、分布式能源、储能等技术的推广应用,创新能源托管、直接交易,主动需求响应的商业模式,构建创新智能型的综合能源服务体系。
(三)工作目标
发挥公司各方资源优势,做强做优做大综合能源服务业务,推动公司由电能供应商向综合能源服务商转变,打造新的利润增长点,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到2020,确保累计实现业务收入达500亿元左右,力争实现600亿元左右,市场份额得到显著提升。
综合能源服务具有客户需求多,项目点多面广,技术类别复杂、服务模式多元化的特点,应重点抓住园区、工业企业、大型公共建筑等对象,统筹运用能效诊断、节能改造,用能监测、分布式新能源发电、冷热电三联供、储能等多种技术,积极推进综合能源服务业务。
(一)明确开展综合能源服务业务的实施主体
以省综合能源服务企业为实施主体全面推进综合能源服务业务,充分发挥市县公司属地优势和产业公司的装备制造特长,强化业务协同,加强市场分析和研究;将“省节能服务公司”更名为“省综合能源服务公司”,根据市场拓展和业务发展需要,由省电科院二级机构调整为省公司二级单位直接管理,机构设置由国网人资部另行发文明确;结合经营发展和项目发展开展需要,按照公司股权投资、项目管理有关规定,增加注册资本金规模,支持省综合能源服务公司以组建项目公司方式开展综合能源服务业务;加强技术人才配置,充实省综合能源服务公司岗位人员暖通、技经等专业人才;建立市场化的投资决策,物资采购等机制;产业公司围绕核心业务和功能定位,开展综合能源服务业务。
(二)制定灵活的市场营销策略,满足客户差异化能源服务需求
结合客户降低能源成本、减少投资的需求,以用电业务代办、设备托管、能效诊断为切入点,综合采用多种能源、技术、创新商业模式,为客户提供具有竞争力的定制化综合能源服务整体解决方案;充分发挥公司品牌、营销渠道、配套电网建设等优势,向目标用户推介综合能源服务组合,建立服务价格优势。
(三)扎实做好客户能源基础服务,形成以电为核心的能源消费新模式
推进客户侧在电气化与能效提升,应用热泵,电窖炉、专用充电站、余热回收、绿色照明等高效用能技术,降低客户能源成本,改善客户用能体验,助力绿色发展;对用能设备、配电设施等开展专业化智能运维,提供精准故障诊断和状态检修服务,提高客户用能稳定性,保障用电安全。
(四)提供多元化分布式能源服务,构建终端一体化多能互补的能源供应体系
在新城镇、新产业园(商务)区、新建大型公共设施的区域,根据客户的用能需求,以智能电网为基础,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分布式生物质发电、冷热电三联供,基于电能的冷热供应等系统,满足终端用户对电、热、冷、气等多种能源的需求,构建以电为中心的集成供能系统。
(五)推进“互联网+”能源服务,建立客户侧智能化能源互联网
以源网荷实时数据为纽带,对接电、气、热等多种用能需求,搭建多元信息交互的综合能源服务平台,运用物联网、大数据等新型技术,促进能源流与信息流深度融合,实现能源互联网的实时感知和信息反馈,优化客户能源供给网络运行策略,为客户提供智能调控、需求响应、交易预测、数据价值挖掘的服务。
(六)探索能源服务新产品,实现客户资源价值的深入挖掘。
开发以储能、能源大数据,碳资产和金融服务为核心的能源服务新产品。试点在用户侧建设适当规模的储能装置,发挥特高压远距离配置能源的作用,促进清洁能源跨区域消纳,提高电网运行的经济性,利用能源大数据研究客户能源消费行为特征,预测宏观经济走势和行业发展,为客户经营发展、能源交易提供有效的决策支撑服务;基于综合能源服务的减排效果和投资收益,深入研究碳交易、金融服务规则,逐步开发碳资产,项目证券等衍生产品。
(一)加强市场调研与项目开发
公司各级营销部门要发挥客户资源和营销网络优势,会同发展部门加强与各类园区政府,工业企业和公共建筑服务客户的沟通联系,组织省综合能源服务公司深入开展市场调研,针对潜力用户进行能源现状及需求分析,并做好项目开发与培育,建立综合能源服务项目储备库。
(二)加强项目论证与科学决策
省综合能源服务公司要针对储备库项目开展可行性研究,科学论证项目的技术、经济可行性,保证项目收益稳定、风险可控;在发展和营销部门的组织下,做好方案推介,促成项目实施意向的有效达成,根据项目类型和投资规模,履行决策程序,完成合同签订。
(三)加强资源整合与协同实施
国网节能服务公司要在公司系统开展综合能源服务业务中发挥龙头作用,加强与各省公司的协同配合,处理好重大项目示范引领与普遍服务属地实施的关系,省综合能源服务公司要充分整合内外部技术、资金、管理等优质资源,推进综合能源服务项目实施,满足客户对电、气、冷、热等各类能源服务需求。将综合能源服务相关电网业扩配套工程纳入公司“业扩配套项目包”管理,营销部门要建立项目业扩报装“绿色通道”,同时开展配套电网建设和报装接电。
(四)加强增值服务与运营评估
省综合能源服务公司要搭建综合能源服务项目信息化管理平台,深入开展能源数据监测分析,为客户提供能效诊断、节能改造、能源托管等增值服务。省公司营销部要跟踪综合能源服务业务开展情况,委托专业机构开展重点项目后评估,提出改进措施和意见,持续提升项目实施和服务能力。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筹推进实施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综合能源服务对公司推进“两个转变”发展的重要意义,建立完善发展、人资、财务、营销等相关部门协同机制,制定工作实施方案,落实领导责任分工、明确任务目标,完善各级营销部门职责和岗位人员配置,规范工作流程,加强综合能源服务业务管理。要结合电能替代和优质服务工作,统筹推进综合能源服务业务开展。
(二)整合内外资源,形成工作合力
公司产业单位、科研机构要主动参与,提供相关技术,产品与装备支持,开展关键技术研究,工程设计、标准制定等技术服务。英大集团要提供低成本融资产品,丰富融资渠道,保障投资能力。国网电商公司要提供信息发布在线交易平台支持。建立能源供应商、设备厂家、金融机构等合作机制,共同拓展综合能源服务市场,实现风险共担,利益共享。
(三)示范引领作用,加强对外宣传能力
各单位要加强综合能源服务示范项目建设,实施一批“理念先进、前景广阔、效益良好”的示范项目建设。加强对外宣传推广,利用主流报刊、网站、新媒体等宣传媒介,以及公司营业厅展示厅等场所,展示公司工作成效和典型,、案例,提升公司责任央企形象,打造具有影响力的服务品牌。
来源:国家电网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