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1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试点的通知》,正式提出分布式项目可以进行“隔墙售电”!提高了分布式光伏的收益,同时提出“电网代售”模式解决了分布式光伏电费收取难得痛点。
然而,就在今天,又迎来了另一大利好!为解决弃水弃风弃光问题,“强制配额制”可能很快就能推出,并由电网企业、配售电企业承担配额制落实的责任!
按年度确定各省级区域全社会用电量中可 再生能源电力消费量最低比重指标
各省级电网企业及其他地方电网企业、配售电企业(含社会资本投资的增量配电网企业、自备电厂) 负责完成本供电区域内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
早在2016年3月《关于建立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目标引导制度的指导意见》出台正式提出了各省可再生能源的配额比例。然而,该文件一直没有下文。
根据国家能源局之前发布的《2016年度全国可再生能源电力发展监测评价报告》:
2016年,全国仅青海、宁夏、云南、内蒙古、吉林、山西6个省份完成了国家的非水可再生能源配额,其他省份的非水可再生能源消纳均低于国家规定份额,如下图所示。
根据能源局的统计数据:
2016年,全国非水电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量为3717亿千瓦时,占全社会用电量比重为6.3%,距离全国平均9%的目标存在1593亿千瓦时非水电可再生能源电力需求。
2017年前三季度全社会用电量与2016年同期相比,同比增长6.9%;若全年按此比例估算,则达到9%时2017年对非水电可再生能源电力的需求则增长为5676亿千瓦时!
以2016年的用电量为基础,到2020年,电力需求增长按照5%的速率增长,则到2020年的全社会用电量将达到71715亿千瓦时;按照9%的比例,非水电可再生能源电力的需求量将达到6454亿千瓦时!
与2016年3717亿千瓦时非水电可再生能源电力相比,未来将新增2737亿千瓦时非水电可再生能源电力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