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就是说光伏电站建设的时候需要因地制宜,可利用的资源有:废弃土地、荒山荒坡、农业大棚、滩涂、鱼塘、湖泊等。
那么问题来了,假若我的光伏电站建在了滩涂、湖泊、荒山荒坡这些未利用地或者不毛之地,是否需要缴纳土地使用费呢?
许多企业在建电站前,没有明确光伏电站所占地的性质。当电站建成后,税务机关上门要求缴纳土地使用费,业主一时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不知所措。当遇到这样情况下,首先核实、确认发电场址是否落入城镇工矿区的范围;如未落入,发电企业应坚决拒绝税收机关的征收行为。但是,如光伏电站确属于城镇工矿区的规划范围,按照现行规定应当缴纳土地使用税。
当然了,也不能一概而论,为什么这么说呢?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的具体征税范围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划定的。因此,即使在项目立项或建设阶段光伏电站未落入城镇工矿区,不属于土地使用税的征收范围,但省一级通过调整城镇工矿区的所辖范围,仍然可使其具备征税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