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国务院扶贫办共同发文,请相关省区尽快梳理并上报存量光伏扶贫项目的详细信息。

一、统计范围

1、国家能源局正式发文认可的光伏扶贫规模内的项目。共涉及4项相关文件内项目。

2、各地自行开展的其他村级光伏扶贫电站。

二、时间要求:1月22日前。

同时,文件强调,待国务院扶贫办信息系统开放后,各地在信息系统上一次性完成填报,并将审核通过的项目情况以纸质文件再次上报。逾期不报的不纳入本次补贴目录。

原文如下:

【紧急】上报光伏扶贫项目有关信息的通知

【紧急】上报光伏扶贫项目有关信息的通知

【紧急】上报光伏扶贫项目有关信息的通知

来源:国家能源局、国务院扶贫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