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0日,河南省发改委公示了申报河南省2017年光伏扶贫电站建设规模的16个项目共计207.18MW名单。滑县建设规模最大,为50MW。
河南发改委、扶贫办在《关于进一步规范光伏扶贫项目建设管理的通知》(豫发改能源【2017】1047号)中指出, 河南省单个村级电站容量要控制在300千瓦左右(具备就近接入条件的可放大至500千瓦)。以县为单元,总收益户数与总建设规模的配比关系为村级电站每户对应5-7千瓦。
据悉,2017年河南省新增光伏电站建设规模为900MW,但河南省提前使用2017年建设规模超过500MW,所以国家能源局要求河南省新增建设规模全部用于建设光伏扶贫电站。此外河南省2017年建设规模中的400MW要用于专项支持兰考、永城、虞城、商水农村能源革命试点。
“十三五”期间,河南省针对光伏扶贫项目计划投资120亿。光伏扶贫主要采用村级小电站的形式和“自发自用、多余上网”的方式。县级政府是光伏扶贫工作的责任主体,履行出资责任,不足部分由参与扶贫的金融机构提供优惠贷款,同时鼓励企业捐赠。
公示原文如下:
关于申报2017年光伏扶贫电站建设规模项目的公示
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实施的指导意见》(国能发新能[2017]31号)和《河南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申报2017年光伏扶贫电站建设规模的通知》(豫发改能源[2017]1363号)要求,我委组织有关省辖市、省直管县(市)自愿申报2017年光伏扶贫电站建设规模。现将申报项目有关情况进行公示。
公示期为2018年1月10日-2018年1月15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意见,反馈至我委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处。书面意见请写明提出异议的事实依据和理由。单位提出意见应注明单位名称、地址邮编、联系方式等,并加盖单位公章;个人提出意见应注明姓名、身份证号、工作单位、地址邮编和联系方式等。对匿名或无事实依据的异议以及涉及自身利益的不正当要求,不予受理。我委将对公示有效反馈意见进行认真复核,对于影响申报资格的,相应项目不入选,同时不再递补其他项目。通过公示的项目,我委将依程序正式对外发布。
联系电话:0371-69691327;69691179(工作日工作时间)
2018年1月10日
附件:申报2017年光伏扶贫电站建设规模项目信息表
申报2017年光伏扶贫电站建设规模项目信息表
来源:河南省发改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