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现行政策比较,除户用光伏外的其它两类分布式项目都纳入规模管理,很可能导致市场空间被大大压缩。而户用光伏项目不纳入年度规模指标管理虽是利好,但该市场也将因此迎来更激烈的竞争。”

对于从年关以来就一直忧心忡忡的分布式开发商们而言,等待了一个春节的“另一只靴子”,可能就要落地。

在日前举行的合肥光伏论坛上,据相关人士披露,修订中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办法》已进行了两轮讨论,或将于近期定稿。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纳入年度规模指标管理,或已成定局。

而对于那些乐观预期2018年国内光伏市况的人来说,这显然并不是个好消息。

2018年的国内分布式光伏市场,究竟会何去何从?

指标管理其实早有规划

事实上,对分布式光伏项目实行年度指标管理,并非管理部门的临时起意。

早在2013年11月,国家能源局在《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国能新能[2013]433号)中就已明确,“对需要国家资金补贴的项目实行总量平衡和年度指导规模管理,不需要国家资金补贴的项目不纳入年度指导规模管理范围。”

分析人士对太阳能发电网记者表示,此前由于有地面市场的支撑,市场各方对分布式项目并不热心,或是出于鼓励分布式发展的缘故,才未实行指标管理。

“而今,随着分布式光伏的快速发展,特别是补贴资金日渐捉襟见肘,此时将分布式光伏项目纳入年度规模指标管理,也算顺理成章。”

2017年11月,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印发“关于征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暂行办法》修订意见的函”,正式提出将分布式光伏项目纳入年度规模指标管理的意见。

指标“紧箍咒”将至,2018年分布式市场何去何从

哪些项目纳入指标管理

从此次《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办法》讨论稿的内容来看,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被明确分为了三种类型:其一是不超过50kW的户用光伏项目;其二是单点并网、装机总容量不超过6MW的小型光伏系统;其三是6MW-20MW“自发自用”的小型光伏电站

讨论稿建议,除第一类50kW以下户用光伏项目外,其他类型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均纳入年度规模指标管理。

讨论稿进一步要求,对于50kW以下户用光伏项目,要求必须是“业主自建”,允许“全额上网”、“全部自用”或“自发自用,余电上网”三种模式;对单点并网、装机总容量不超过6MW的小型光伏系统,允许“全部自用”或“自发自用,余电上网”两种模式,但“全额上网”模式项目被排除在外;而对6MW-20MW规模、“自发自用”的小型光伏电站,则只允许“全部自用”模式。

据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研究员王斯成透露,此次管理办法修订后,所有三类分布式光伏项目的补贴都将及时发放。

“这对分布式光伏行业显然是重大利好。”

但他同时也表示,由于全额上网的分布式项目已纳入光伏电站模式管理,采取这种模式的项目越来越少,应该放开“自发自用”项目的市场,以保证一定的市场空间。

“与现行政策比较,除户用光伏外的其它两类分布式项目都纳入规模管理,很可能导致市场空间被大大压缩。而户用光伏项目不纳入年度规模指标管理虽是利好,但该市场也将因此迎来更激烈的竞争。”

分布式概念亟待进一步厘清

在2017年12月23日由太阳能发电网主办的“户用光伏发电国家标准闭门研讨会”上,与会的国家电网调度中心专家曾表示,目前各方对分布式光伏项目的定义存在不小的差异,这已给电网管理带来了诸多的难题。

“尽快厘清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相关定义,这是当前分布式光伏管理中更重要的命题。”他建议说。

就此次《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办法》讨论稿来看,管理部门显然已经意识到了这一问题。

讨论稿表示,“分散式光伏是光伏发电区别于规模化集中开发、以分散开发、就近利用太阳能资源为特征的中小型光伏发电设施或系统,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是分散式光伏发电中以自发自用或少量余电就近利用,且在配电网系统平衡调节为特征,在用户侧分散式开发的小型光伏发电系统,主要包括小型分布式光伏发电设施和分布式光伏电站两类。”

讨论稿对于小型分布式光伏发电设施的定义为:自用为主、余电可上网(上网电量不超过50%)且单点并网、总装机容量不超过6兆瓦的小型光伏发电设施,包括在居民建筑物、构筑物及附属场所由业主自建的不超过50千瓦的户用光伏发电系统,以及在企事业单位建筑物、构筑物及附属场所安装的不超过6兆瓦的光伏发电系统。

分布式光伏电站则指,全部自发自用、总装机容量大于6兆瓦但不超过2万千瓦的小型光伏电站。

不过,来自电网的分析人士则认为,分布式光伏的概念还有进一步厘清的必要。

“仅从讨论稿来看,就出现了‘分散式光伏’、‘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小型分布式光伏发电设施’、‘分布式光伏电站’等概念,显然不利于电网运行管理。”

促进就近消纳是根本

就此次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办法的修订,记者电话采访了发改委能源研究所研究员时璟丽。她认为,如果以是否在本地或就近消纳利用为边界来定义分布式光伏项目的分类,可能更为合理。

“这个就近利用不是地域概念,而是电力系统概念,也就是在配网侧消纳的意思。这需要电网来准确界定,或出台界定标准,这样做更合理,但也需要时间。”

时璟丽表示,在目前以容量来界定的分布式项目分类中,分布式电站纳入指标管理有其必要性,但其他以就近消纳为主的项目,无论是采取自发自用模式,还是市场化交易模式,规范管理当然应该,但纳入指标管理则没有必要。

如果以就近利用为管理边界,“装机容量其实还可以放得更宽一些。”时璟丽进一步表示。

相比五年前,如今的光伏市场早已物换星移。

一方面,国内地面电站指标基本被领跑者项目和光伏扶贫项目收入囊中,分布式市场虽有不小发展,但诸多不确定性障碍并未有效解决。而国际市场方面,进入美国市场一直难有大的改观,一度的龙头日本市场也渐趋饱和,印度市场虽在崛起,但市场环境及贸易仍存许多不确定因素。

另一方面,中国光伏上游制造端产能已突破100GW规模,目前的组件价格相比五年前也已近腰斩。即使按照年景最好的2017年53GW装机来看,也仍有50%的巨大产能需要另寻市场消化。

虽然从补贴缺口和市场规范管理的角度,将规模型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纳入年度指标管理确有必要,但就现阶段而言,无论是出于对产业平稳发展的考量,还是平价上网冲刺对市场空间的需求,似乎都不宜收紧市场,特别是分布式光伏市场。

由于电价的原因,工商业分布式原本是分布式光伏市场中最具有优势的细分领域,但从各方分析来看,一旦上述《管理办法》正式施行,影响最大的或也正是这一细分市场。(吴军杰)

来源:太阳能发电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