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6月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了《关于2018年光伏发电有关事项的通知》,给光伏人来了个透心凉;2018年6月11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下发财建〔2018〕250号《关于公布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助目录(第七批)的通知》,光伏人期待已久的第七批光伏补助终于下发了!又给光伏人送上一个小甜枣!

       很多光伏人在看了补助目录后发现只有普通地面光伏电站和非自然人的分布式光伏电站,居然没有户用!

难道户用光伏不需要纳入补助目录吗?

是的,根据财政部文件财建〔2016〕669号《财政部发布第六批光伏电价补助项目(全名单)》,在文件中指出:“为简化管理流程,自然人分布式项目不再按目录制管理,项目完成并网发电即可按电量享受补贴。”这意味着户用光伏项目是不需要纳入补助目录名单的,因此也就不需要单独公示。

光伏人,您明白了吗?

户用光伏项目是不需要进入目录的,电网公司并网验收后,直接由电网公司代付国家补贴资金。

       我们这里所指的户用光伏项目是指老百姓利用自家屋顶建设的户用光伏电站,不包括企业租用老百姓屋顶投资建设的户用光伏电站。如果是企业租用老百姓屋顶,以企业名义进行申报的项目,同样需要纳入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助目录进行管理!

如下面的户用光伏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