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营上述工作的,是一家欧盟光伏废物回收组织。在回收箱侧面和卡车的车身,都会有一行醒目的黑色粗体字:PV CYCLE。
PV CYCLE的总部位于比利时布鲁塞尔,分支机构已遍布欧洲多地,并在前年进入日本市场。虽然是非盈利机构,但PV CYCLE会按照市场份额,向光伏生产企业、销售企业、安装企业和进口企业收取一定费用,用于光伏组件的回收和处理,帮助这些企业以最小的投入,完成欧盟对废旧光伏组件处置的强制要求。
而本文开头描述的“分散收集+集中处理”,只是PV CYCLE的一种回收模式。这种模式主要针对小于40片组件的零散回收。当产生破损组件数量超过40片时,PV CYCLE会直接上门回收。
PV CYCLE成立于2007年,这是欧洲光伏大规模出现后的第10年。1998年,欧洲多个国家开始推出光伏发展计划,其中以德国的“十万屋顶计划”最为出名。无独有偶,中国也曾推出过一项促进光伏发电的计划——2009年,多部委联合推出“金太阳工程”,自此,国内的光伏行业获得了财政补助和科技支持,并开始实现产业化发展。
如果以时间计算,今年也正是金太阳示范工程推出后的第10年。那么,为什么红火的光伏行业却未能催生出类似PV CYCLE的组织?怎样的回收机制才适合中国的土壤?
NO.1
高峰尚早,进场正好
事实上,与光伏生产、安装、运营和维护等红火的环节相比,回收环节在国内很少被人关注。因为行业有一个普遍的认识:国内光伏的回收周期尚未到来。
按照公认的技术标准,光伏组件有25年左右的生命周期。如果从2010年第一批金太阳工程的组件落地算起,今年,这批组件刚进入运行的第8年,距离回收仍有时日。
但一个值得关注的现象是,不少业内人士对光伏回收情况进行预测时,会把组件回收的高峰期提前10年,并非按通常规律在2035年出现,而是从2025年开始就可能会进入密集期,2030年左右将迎来处理高峰。
根据中科院电工所的预测,如果组件运营维护良好,到 2034 年国内光伏组件累计废弃量将达到近 60 吉瓦;而如果运维一般,届时累计废弃量将超过70 吉瓦。而70吉瓦,已经超过2017年光伏累积装机量的1/2。而美国能源信息署的分析数据显示,到2050年,中国光伏组件中或将有2/3需要提前退役。
既然产业周期很可能提前到来,回收准备就需要提早跟进。
传统光伏组件在退役之后,一般要经过五个处理环节:
1
第一步是将组件拆卸下来并运输到处理机构
2
第二步进行拆解,取掉背板和电线
3
第三步将组件破碎,去掉最外面的钢化玻璃
4
第四步进行热解,这个步骤的主要目的是把EVA溶解
5
最后一步是萃取,把组件中最有价值的金属、硅料取出来
这五个环节看似容易,但要顺利完成,仍然需要有企业敢于提前尝试,并摸索出靠谱的、可推广的技术路线。
对一个新兴产业而言,新技术和大市场就好像是鸡和蛋的关系:如果没有技术,市场基础再好也没有意义,而市场规模不够大的话,技术的好坏也很难检验出来。但凡新技术,难免经历被打磨、被替换、被改进,但一定要有一种初始技术先行问世,才能给更多技术的出现打下基础。
正如当下的光伏组件回收,尽管行业周期未至,市场规模尚小,但技术储备仍需从当下开始。在未来10年至15年间,应通过不断尝试,让相关技术竞争发展、优胜劣汰。只有如此,到组件大规模退役的时候,成熟的技术路线才能真正派上用场。
NO.2
集中处理,属地优先
一块光伏组件退役之后,要经过拆卸、运输和处理三个环节。在直观的印象中,难度最大的环节肯定是最后一个,即进入工厂之后的回收环节,因为这部分对技术要求最高。但在中国,除了处理环节,运输环节其实也充满挑战。
2010年之后,国内光伏产业出现过两次快速增长。第一次出现在2012~2013年,为了应对欧美“双反”,多部委联合出台多项支持光伏产业的政策,此后一年多,光伏新增装机量增长近10倍,且90%以上为地面电站。第二次出现2016~2017年,由于组件价格下降、扶持力度增加,国内的分布式光伏快速发展,全年装机同比增长3.7倍。
集中上马就意味着扎堆退役。对于2016~2017年大规模安装的分布式光伏来说,产品转化率高、质量较好,且可以参考欧洲、日本等地丰富的分布式光伏回收经验,退役时即便带来一些问题,但影响可能也会较小。
而2012~2013年这批则不然。由于光伏组件推出较早,技术水平相对较弱,且主要应用在西部电站中,在全球范围都很难找到类似的回收先例。更重要的是,这批组件将率先退役,因此,亟需探索出中国式的回收模式。
有人曾提出过一种思路,即由光伏企业自己处理,但这种“谁的孩子谁抱走”的模式并不被看好,原因有二:
一是从回报上看,企业处理非常不划算。一块光伏组件回收后,最大的价值体现在其中的金属部分,但可以回收的金属非常有限,且回收投入较大。如果投入与产出不匹配,企业就不可能产生太大的动力;
二是从条件上看,组件处理需要置办设备,加派人力。即便企业有足够的生产能力和技术储备,但一个客观的现实是,国内光伏组件的生产线主要集中于中东部,很少位于西部。如果要处理,每家企业不仅需要重新添置生产线,而且要支付不菲的物流费,这必然会减少光伏企业参与后处理的热情。
既然分散处理、远距离运输难以实现,相对可行的办法应该是集中处理和就近原则。
以甘肃省为例,退役光伏组件可以由专业机构进行收集,并根据产品的类型、破损的程度统一运至一个或几个处理点,根据不同特点进行不同方式的集中处理。而企业则可以参照PV CYCLE的模式,以出资的形式参与后处理,让“专业人做专业事”,或将会产生更好的效果,以及更大的效益。
NO.3
官方搭台,企业参与
新兴领域的技术往往分为两种:通用技术和私有技术。
在行业发展前期,通用技术需要先行出现。但就像平地起高楼,通用技术的研发投入大、风险高,且成果可能不会被一家企业独享。所以,企业往往不愿去做通用技术的研究。一旦出现这种情况,政府就要出面,先行搭建平台,通过合理的激励机制吸引参与者,进而研发出通用技术。
对于国内光伏回收,目前尚未看到通用技术方面的突破,因此,要实现“专业人做专业事”,需要政府率先发力,为组件回收搭建一个平台,并让企业充分参与进来。
首先,政策和标准将是这个平台的基础。
众所周知,光伏行业的兴起,在很大程度上得益于国家政策的强力推动。但当下,国内尚未出现专门针对光伏组件回收再利用的强制性政策,同时,专门的光伏组件回收机构也处于空白状态。另外,与组件回收相关的标准并不全面,仅有的一本国家标准《晶体硅组件回收再利用通用技术要求》在2017年9月刚刚推出,而与薄膜回收相关的标准尚未完成。因此,尽快制定相关政策和标准是第一步。
其次,需要寻找到可持续的运作模式。
这里所说的可持续,主要是让回收机构拥有造血能力。在这方面,欧洲的经验是成立非营利性组织,并从企业身上获得资本——无论是PV CYCLE,还是另一家组织欧洲太阳能再循环中心(CERES),两者都是吸纳光伏组件生产商做会员,进而通过收取会员费,以维持自身的运作。而美国光伏企业FirstSolar的经验则是建立第三方基金,由专业金融机构进行运作,并以此支持后处理工作。但两种模式的共同点,就是让企业成为主要参与者。
再次,倡导加强“生产者责任”制度。
在家电领域,有一种提法叫“生产者责任”,即生产企业不仅要在产品的生产过程之中负责,还要将其延伸到产品的整个生命周期,特别是废弃后的回收和处置。在欧洲和日本的光伏行业,企业对生产者责任的落实与政府强制性规定有一定关联,但更重要的是,很多企业已经将其内化为自身的一部分。正因如此,它在生产和设计的过程中,往往会考虑如何处置、如何回收,而这种提前参与,无疑将有助于最终组件回收的效率和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