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光伏电站纠纷 40千瓦太阳能确定每天发电40度?

吴某向田某购买了一套40千瓦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事后以发电量从未达到40千瓦(度)峰值为由,拒付剩余货款,被诉至法院。近日,南通中院对这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作出维持一审的终审判决,认定合同中40千瓦光伏发电系统是对组件型号和数量的综合约定,并非对实际发电量的约定,田某不构成违约,判决吴某支付尾款15.2万元及相应利息损失。

       2光伏业跑步出海 产品出口和产能布局海外成新风尚

上周三,隆基乐叶光伏科技有限公司与美国某公司于2018年7月17日(北京时间)在美国签署了单晶组件销售合同约6亿美元,合同履约期限2019年至2022年。

与此同时,林洋能源与中国电建集团河南工程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未来3年内,双方将围绕500MW海外光伏项目的N型高效双面组件等产品供应、项目建设、项目运维等业务展开合作,中国光伏企业布局海外市场的数据又一次被刷新。

此外,晶科、天合、阿特斯东方日升等光伏知名企业在欧洲、中东、亚太、拉美和北美等地捷报频传。光伏产品出口或产能布局海外,已成为我国光伏行业的"新风尚"。

3河北电力推广互联网+营销 线上受理万余户并网申请

国网河北省电力有限公司积极推进“互联网+营销”服务,启动“光伏云网连万家工程”,在河北南网开展分布式光伏线上并网、线上结算等惠民服务,已线上受理10985户并网申请,成功并网户数达8331户。

4佛山光伏补再延五年!工商业 2 万元/MW

7月 12 日,佛山市政府发布通告,原本今年年底到期的的佛山地方光伏补贴 0.15 元/度+1 元/瓦的政策延期至 2023 年 12 月 30 日,在 2023 年 12 月 30 日前并网验收的佛山市光伏项目,均能享受佛山地方光伏的补贴政策。

5连补3年!苏州对未纳入国补的光伏项目补 0.37 元/度

近日,苏州发布《进一步促进苏州光伏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的征求意见稿, 文中表示苏州市将会对市内分布式光伏项目进行大力度的补贴和支持。

1、在 2018~2020 年期间建成的分布式发电项目,如果已纳入国家补贴的,除享受国家补贴外,再给予项目应用单位或个人 0.05 元/千瓦时补贴;未纳入国家补贴的项目,给予项目应用单位或个人 0.37 元/千瓦时补贴。所有项目从并网之日起补贴三年,资金由苏州供电公司先行垫付,在发放国补时直接配套,每月再与财政结算。

2、对 2018~2020 年期间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实施兼并重组的企业,按照并购方对目标企业的实际现金收购价格或者目标企业净资产作价入股金额, 最高给予并购方不超过 5%的奖励,单个不超过 100 万元。

3、2018~2020 年,对于在苏州市内年建成的分布式发电装机总量超过 1 万千瓦的专业建设运营机构,按 0.1 元/瓦奖励建设运营机构,年奖励最高不超过 200 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