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小编看到新闻称:在厦门集美区一市民花22万元建造的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被城管拆除!此消息一出,各大媒体纷纷转发。留言也更是铺天盖地,席卷而来!

       面对大家的众说纷纭,此次违建的情况到底如何?我们不妨来看下原文:

花费20多万元,在自家屋顶建设的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却被认定为违建拆除。

近日,有市民拨打热线说,国家正积极推进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可是,当他建成后,为什么却被当成违建处理?记者对此事进行走访调查发现,该市民称已向电业部门申请,但城管部门认为存在诸多“不明”。

       事件:花了22万元建好光伏发电,被拆了

25日上午,记者赶到集美区灌口镇这位市民家里时,集美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工作人员正准备撤离。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他们已经拆除了该市民屋顶十几块太阳能板,但考虑到整体安全问题,剩余的太阳能板让市民自行拆除。据工作人员说,拆除原因是该市民在没有相关建设审批手续的情况下,自行进行建设,属违建。

       市民屋顶建设的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

记者随后来到屋顶,已建起的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类似遮阳棚,多根钢架支撑着太阳能板形成斜面,接收太阳光,钢架最高约5米。据该市民的舅舅介绍,该系统由126块太阳能板组成,面积约210平方米,前后共花费约22万元。

“按照规定,我向电业部门进行申请,他们也同意我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市民疑惑,申请手续齐全,施工团队建设后,为何被拆了?

说法:多项内容均“不明”,城管按违法建筑拆除

随后,国网厦门供电公司证实,市民申请在自有住宅屋顶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时,需要向供电公司提供合法的房屋产权证明,工作人员对线路是否具备接入条件等情况进行实地勘察确定后,出具光伏接入系统方案,并代市民向厦门市发改委进行光伏项目补贴备案——这位市民在建设之前,这些流程都已完成,也已进行登记并代为备案。

既然如此,为何城管还要拆除?“主管部门不明、是否需要许可、许可条件和行业标准等均不明。”集美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工作人员说,在此情况下,对利用屋顶建设太阳能光伏发电设施的,一律按照违法建筑处理。

记者从能源部门了解到,自家建造光伏发电站备案即可,但城管部门却说没有相关的政策!!事情的真相到底如何?我们不妨来看下国家能源局曾经印发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暂行办法》〔2013〕433号:

第十一条明确规定:项目备案工作应根据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特点尽可能简化程序,免除发电业务许可、规划选址、土地预审、水土保持、环境影响评价、节能评估及社会风险评估等支持性文件。

第十二条规定:对个人利用自有住宅及在住宅区域内建设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由当地电网企业直接登记并集中向当地能源主管部门备案。据报道,2015年福建省光伏发电项目备案管理实行简政放权,利用自有住宅等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由电网企业登记汇总报厦门市发改委备案。

从这份文件中我们可以看到的是:这位市民朋友在自家屋顶建造光伏发电站是没有涉及到任何的违建的。

但市城管部门认为,利用屋顶建设太阳能光伏发电设施是当前城市管理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当前处在“主管部门不明、是否需要许可、许可条件和行业标准等均不明”的状况中,在相关政策尚未出台前,一律按照违法建设处理。

       这么看来的话,两大部门所说的并没有任何的问题。仔细看文章的朋友不知有没有看到“已建起的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类似遮阳棚,多根钢架支撑着太阳能板形成斜面,接收太阳光,钢架最高约5米”这句话,如果站在光伏从业者的角度上面来判断的话,那这位市民朋友家的光伏发电站是属于违建的。

据了解,厦门位于我国东南沿海一带,受台风影响较大。一般而言,每年夏秋季节,厦门都会受到台风影响。而这位市民安装的光伏发电站钢架最高就达到了5米,这个高度确实是不合适的,何况又是一个台风多发地段呢。就这样一个问题,我们也有朋友在留言中提出:

由此可见,城管拆除这位市民朋友的光伏发电站还是有迹可循的。但是钢架的高度太高,城管可以要求重新修改设计图,为什么非要拆除呢?如果厦门那边每一家安装的光伏发电站都在这个高度,难道就只能拆除而不能修改么?

不过,最让小盒子不明白的是:这位业主在自家屋顶上面安装光伏其实也有具体了解过相关的程序,而且也按照能源主管部门的要求将所有流程走完,为什么光伏电站在建设的过程中,城管并未及时出面阻止?22万的损失是否就让业主本人自己承担!不能建设电站的原因究竟能否明确!能源主管部门和城管部门对于同样一个电站,执行的是两套不同的标准,到底应该以谁的要求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