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1新政的下发,给光伏行业来了个重磅一击!
531新政明确
1.2018年普通光伏电站暂不安排建设规模。国家下文前各地不得以任何形式安排需国家补贴的普通电站建设。
2.分布式光伏开始进行规模管理,2018年安排10GW左右规模。5月31日(含)前并网的分布式光伏项目纳入规模管理,未纳入国家规模管理范围的项目,由地方依法予以支持。
3、自发文之日(6月1日)起,新投运光伏电站、“全额上网”分布式光伏项目,I类、II类、III类资源区标杆上网电价分别下调为每千瓦时0.5元、0.6元、0.7元(含税)。
4、“自发自用、余电上网”分布式光伏项目全电量度电补贴标准下调为每千瓦时0.32元(含税)。
分布式光伏规模及补贴成了大家热议的焦点,531之后投建并网的分布式光伏补贴如何执行?户用光伏会不会被特殊对待?大家在寻找出路的同时,也在期待落地细则和补充政策的出台。今天,我们来看看广东省目前的光伏补贴政策执行情况。
531新政后,广东省光伏补贴政策如何执行?
广东省:暂停2018年普通光伏电站建设规模竞争性配置工作
7月23日,广东省发改委官网发布《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财政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国家能源局关于2018年光伏发电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发改能新函〔2018〕3532号),明确暂停广东省2018年普通光伏电站建设规模竞争性配置工作。
广东电网:补贴方案仍需进一步讨论
7月17日,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部门文件(广电市部[2018]115号)印发《关于做好分布式光伏补贴相关工作的通知》。《通知》表示,目前,新增并网投运的分布式光伏项目存在着不能纳入国家补贴目录的风险,具体的政策实施方案还待下一步明确。为做好光伏并网服务、补贴结算等方面工作,降低业务风险,广东电网要求:
对于5月31日(含)前并网投运的分布式光伏项目,按照原有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对于6月1日至发文之日前并网投运的分布式光伏项目,公司仍需进一步讨论光伏补贴方案,待确定后另行通知
对于发文之日起申请并网的分布式光伏项目,各地市局业务受理人员要做好客户沟通解释工作,在并网受理环节告知客户最新光伏政策并签署《分布式光伏项目国家补贴政策告知书》,让客户了解申请并网的分布式光伏项目存在不能纳入国家补贴目录的风险。客户服务中心应修编光伏95598问答指引,制定应答口径,做好客户咨询解释工作。
对于发文之日起并网投运的分布式光伏项目,各单位继续照常做好补贴申报工作,项目能否纳入国家补贴目录以国家批复为准。
佛山市:原补贴标准执行至2023年底
7月12日,佛山市政府网发布佛山市法制局关于保留《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2016—2018年建成光伏发电应用项目进行奖励和补助的通知》等两份政府规范性文件的通告,通知明确:《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2016—2018年建成光伏发电应用项目进行奖励和补助的通知》(佛府办〔2016〕57号),评估期至2023年12月30日。这就意味着,原本今年年底到期的佛山市地方光伏补贴政策(按实际发电量补助0.15元/千瓦时,自项目并网的次月起连续补3年)延期至2023年12月30日了。
东莞市:分布式光伏补贴0.3 元/千瓦时,下半年还剩12MW
7月6日,东莞市发改局官网发布关于《我市2017-2018年分布式光伏专项资金补助项目容量情况的通知》,通知显示:2017-2018年东莞市分布式光伏专项资金补助项目总容量为120MW,而2017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已并网发电并提交补贴申请的分布式光伏项目容量约为108MW,余下的补助项目容量约为12MW,项目是否纳入补助范围按照补助申请时间先到先得。东莞市户用光伏补贴按实际发电量补助 0.3 元/千瓦时,补助时间自补助申请批准后的次月起,连续 5 年进行补助。
6月15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官网发布《深圳市建筑节能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办法明确对于太阳能光伏项目,根据年度实际发电量对项目投资主体给予0.4元/千瓦时补贴,补贴时间为5年。
地面光伏电站暂停,分布式光伏电站没有补贴指标,或许大家可以看看有地方补贴的城市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