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猛狮科技发布公告称,公司于近日获悉公司及子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被冻结账户包含公司及子公司基本户、一般户和专户,已对公司资金周转和日常经营活动造成一定影响。在本次账户被冻结事项解除之前,尚不排除后续或有公司及子公司其他账户资金被冻结的情形。
而同日,猛狮科技还发布了另一则公告,于2018年1月31日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1.2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而截至本公告日,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未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据公告,近日,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福建猛狮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猛狮”)财务人员通过网上银行查询获悉,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浙商银行深圳分行”)在未告知公司、福建猛狮及保荐机构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的情况下,直接从福建猛狮募集资金账户划转62,949,270.69元用于归还公司在浙商银行深圳分行部分到期贷款本金。
公司目前正在积极协调各债权人,妥善处置公司债务,同时进行亏损子公司的整合减负,并对非核心子公司、非核心业务资产及光伏电站进行资产处置,加快筹措资金,尽快归还募集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