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0日下午,清水县委副书记、县长马越垠主持召开村级光伏扶贫电站项目建设工作安排会,全面安排部署“十三五”村级光伏扶贫电站项目建设有关工作。县委常委、副县长牛永祯,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赵爱平,县政府党组成员张建伟出席会议,县直相关部门和松树镇、白驼镇、黄门镇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组织学习了国家能源局、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印发《光伏扶贫电站管理办法》的通知等3个项目管理政策,听取了全县光伏扶贫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安排村级光伏扶贫电站项目建设有关事宜,并提出下阶段工作计划和建议,供电公司和白驼镇等部门和乡镇作了表态发言。
会议指出,建设村级光伏扶贫电站项目,对于实施光伏扶贫工程,发展可再生能源,满足电力增长需求,促进贫困群众增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是解决“无业可扶、无力脱贫”问题的重要途径,对改善县内能源结构,促进能源产业发展,推动全县经济社会转型发展将产生深远影响。
会议要求,村级光伏扶贫电站项目建设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相关部门、乡镇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责任,创新方式,加大工作力度,细化工作任务,按照会议研究部署认真抓好落实,全力推进村级光伏扶贫电站项目建设工作。要加强组织领导,靠实工作责任,按照成立的村级光伏扶贫电站项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细化工作方案,明确责任领导,切实将责任靠实到人,具体到每项工作;要加快土地流转进度,合理规划勘察,科学调研论证,理顺工作流程,促使项目按时限要求开工建设;要坚持依法依规,加强工作调度,统筹好农户、村组、项目建设各方的关系,积极妥善解决合同签订方面的问题;国土、规划、林业、农业、环保等相关部门要紧密配合,做好沟通衔接,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切实将村级光伏扶贫电站项目实施成为解决贫困户脱贫增收的民生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