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温岭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促进温岭市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补充规定的通知,指出,2018年10月31日(含)前并网的独立住宅居民家庭屋顶光伏工程,按发电量给予0.32元/千瓦时的补助,2018年12月31日(含)前并网的独立住宅居民家庭屋顶光伏工程,按发电量给予0.22元/千瓦时的补助,2019年并网的独立住宅居民家庭屋顶光伏工程,按发电量给予0.12元/千瓦时的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