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目前而言,能源产业扶贫中,光伏扶贫仍然是最主要的方式。”在9月8日举行的“2018中国能源产业扶贫高峰论坛”上,国务院扶贫办开发指导司副司长杨瑞华表示,经过四年发展,光伏扶贫已取得显著的阶段性成果,一是确立了以村级光伏电站为主推模式的基本思路,二是建立和完善了光伏扶贫的顶层设计,三是建成了一批光伏扶贫电站。此外,光伏扶贫在稳定带动贫困群众增收脱贫、有效保护生态环境、积极推动能源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等方面形成了“一举多得”的效果。
山西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处长张临阳认为,光伏扶贫具有“见效快、收益稳、帮扶准”的优势。据了解,迄今为止,山西省累计有78.96万千瓦光伏扶贫电站建成运行,2017年底安排的102.94万千瓦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已经建成并网66.67万千瓦,并网率64.86%,年底前可全部投产发挥效益。在张临阳看来,光伏扶贫项目当年建设,当年就可获得收益,与其他产业扶贫项目相比较,不仅市场风险小,在精准帮扶方面拥有明显优势。
有业内人士表示,在光伏扶贫的探索期,也出现了一些扶贫质量的问题。部分项目使用劣质组件,电站发电能力得不到保障,因此扶贫电站收益无法保障,影响扶贫实效。因此建议,推进光伏扶贫事业的过程中,引入“领跑者”标准。早在今年3月,能源局、扶贫办印发的《光伏扶贫电站管理办法》就提出,鼓励采用达到“领跑者”技术指标的先进技术。当前,山西省扶贫项目鼓励采用达到“领跑者”技术指标的产品,而张家口市则要求新建项目一定要达到2017“领跑者”技术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