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HNZB2018-09-1019)
项目所在地区:青海省
一、招标条件
本华能青海德令哈100MW光伏发电应用领跑项目逆变器设备集中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0万元,招标人为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华能青海德令哈100MW光伏发电应用领跑项目装机容量为100MWp,场址区位于德令哈光伏发电园区内,交通便利。场址区地势平坦开阔,场址平均海拔3050m,土地性质为国有天然牧草地,占地面积1.78km2。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德令哈100MW光伏发电应用领跑项目2MW集散式逆变升压一体化设备、智能汇流箱(含MPPT)等设备;
(002) 德令哈100MW光伏发电应用领跑项目2.5MW集中式逆变升压一体化设备、汇流箱等设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德令哈100MW光伏发电应用领跑项目2MW集散式逆变升压一体化设备、智能汇流箱(含MPPT)等设备)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财务、信誉等应具备条件
(1)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有关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
(2)没有被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不良记录;
(3)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投标产品引起的重大质量事故;
(4)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其有关信息已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6、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投标人自2015年1月1日至今具有设计和制造累计20兆瓦及以上并网光伏电站集散式逆变升压一体化设备、智能汇流箱(含MPPT)等设备的业绩,且正常运行一年以上(以合同及用户评价为准)。请提供合同影印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能反映供货设备规格型号的供货清单、合同签字盖章页),时间以合同中签字盖章页的时间为准,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8、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
9、投标人应具有国家认监委批准的认证机构出具的针对集散式逆变升压一体化设备、智能汇流箱(含MPPT)等设备的认证证书,具有经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检测合格的产品质检报告书,或达到国家规定指标产品的合格证书及其他质量证明文件。
(002德令哈100MW光伏发电应用领跑项目2.5MW集中式逆变升压一体化设备、汇流箱等设备)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财务、信誉等应具备条件
(1)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有关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
(2)没有被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不良记录;
(3)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投标产品引起的重大质量事故;
(4)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其有关信息已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6、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投标人自2015年1月1日至今具有设计和制造累计50兆瓦及以上并网光伏电站集中式逆变升压一体化设备、汇流箱等设备的业绩,且正常运行一年以上(以合同及用户评价为准),请提供合同影印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能反映供货设备规格型号的供货清单、合同签字盖章页),时间以合同中签字盖章页的时间为准,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8、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
9、投标人应具有国家认监委批准的认证机构出具的针对集中式逆变升压一体化设备、智能汇流箱等设备的认证证书,具有经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检测合格的产品质检报告书,或达到国家规定指标产品的合格证书及其他质量证明文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18年 9月13日9时 00分到 2018年9月19日 17时 00分
获取方式:
1.购买: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可线上购买招标文件。点击左侧快捷菜单“购买招标文件”中“购买”按钮进行购买或者点击“加入购物车”后,选择“我的购物车”进行批量购买,招标文件支付方式只支持网上支付(仅限个人网银)。
2.联系人: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页面中填写的联系人,务必填写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发标、澄清、评标期间等环节的通知,将以短信形式发送到该联系人手机上。
3.下载: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点击“投标管理-->文件下载”,在点击确认下载后便可获得到招标文件。
4.客服:招标文件购买失败或其他问题,请与客服中心(400-010-1086)联系。
5.招标文件费: 标段1:1500元/套,标段2:1000元/套,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10月9日16时00分
递交方式:
(一)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商务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3.投标人请于递交截止时间前登陆华能电子商务平台进入投标文件递交页面。投标人的电脑和网络环境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自行准备,因投标人电脑配置或网络环境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而导致递交解密失败的,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递交时间截止后,由招标代理机构在电子招投标模块点击“开启 ”按钮,各投标人在线解密各自投标文件 ,解密过程记录在案。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8年10月9日16时 00分。
开标地点:华能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ec.chng.com.cn)。
七、其他
(一)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ec.chng.com.cn)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介提供的信息而造成的损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二)注册、登录
1.本项目通过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以下简称电子商务平台)电子招投标模块进行投标人注册、报名、下载文件、网上投标、澄清等工作,投标人须访问电子商务平台完成注册、报名、交费、下载文件等有关操作。电子商务平台电子招投标模块采用以下 2种方式登陆(已在原电子商务平台注册过的,原用户名保持不变,初始密码统一为:Q1w2e3r4,请用户登录后尽快修改密码):
1.1访问电子商务平台,点击导航栏的“电子招投标 ”栏目,进入电子招投标模块登陆页面;
1.2直接通过(bidding.ec.chng.com.cn/ebidding)二级域名登陆电子招投标模块;
2.未在电子商务平台注册过的新供应商请点击“用户注册 ”按钮完成注册流程。供应商注册成功后,还需申请成为潜在供应商,申请后请耐心等待平台运维人员的审核,审核结果会以短信形式发送通知,只有审核合格的供应商才能参与平台相关业务。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华能招标有限公司风险控制部。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6号
联系人:谷先生
电话:010-63228466
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
招标代理机构:华能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新华区西三庄街 258号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 4000101086转 8102
电子邮件: [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