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点
配额
配额考核
绿证交易
绿证将取代补贴
总述:配额考核必然实施、考核和执行具有强制性,绿证成为考核的计量标准,绿证具有实际价值可自行决定是否随电量一同进行交易,同时随着绿证价格的市场化将取代补贴。
01配额
自2018年3月23日,第一次征求意见稿开始,为了消纳可再生能源发电量,提出了强制配额办法。
配额每年1月底前由省级能源主管部门会同电力运行管理部门报送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每年3月底前向个省级行政区域下达当年配额指标。
第一次征求意见(18年3月)与本次征求意见没变的是配额与考核,本次改变了考核办法,考核的支撑对象(第一次是证书、本次是绿证),由此可见,配额考核将是必然的。
02配额考核
考核对象: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所属的升级电力公司;省级以下的地方电网企业;配售电公司;独立售电公司;参与电力直接交易的电力用户;拥有自备电厂的企业(全部用电量由自发自用可再生能源发电满足的无需承担配额义务)。(发电企业不考核)
考核方法:考核以核算绿证的方式进行。(绿证的拥有数量成为必须,被考核的主体需要绿证)
电力交易:电力交易机构提醒交易对象优先完成配额电力交易,中长期交易要出完成配额的承诺。(用于完成配额的绿证交易需优先完成,暂时没有强制交易)
配额补偿金:对未完成年度配额的义务主体,省级电网企业对其收取未完成额对应的配额补偿金,配额补偿金标准为地方燃煤发电标杆上网电价、大工业用户最高输配电价、政府性基金、附加以及政策性交叉补贴之和。(企业考核期内绿证不够要罚款)
地方政府完成与未完成配额:对超额完成的省级行政区域增加年度可再生能源电力加上规模指标。对未完成的省级行政区域,暂停下达或减少该区域化石能源发电项目建设规模,不在该区域开展新的由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组织的试点示范工作。(超额完成了可多建新能源电站,完不成连火电都不能建或少建,也不能申报能源局审核的示范试点项目)
03绿证交易
绿证颁发:绿证颁发给可再生能源的生产者(发电企业),1MWh一个绿证。有效期为考核当年。(绿证初始颁发给可再生能源发电站拥有者)
绿证种类:可再生能源绿证(仅用于总额考核)、非水电绿证(同时用于总额考核和非水电考核)(光伏获得非水电绿证,用处更大)
交易机构:电力交易机构,电力交易平台。(与电力市场化交易同步)
绿证价值:绿证交易可和电量交易分开交易。(绿证具有独立于电量外的交易价值)
绿证归属:可再生能源电力交易时,需明确是否含有绿证,以确定绿证是否随电量交易而转移。(绿证和电量的交易不是必然绑定的)
跨省交易:可再生能源发电电量跨省交易市需带着绿证(含绿证价格)一同交易。(水电跨省交易优势显现,解决水电消纳问题)
绿证价格:电力交易时,交易价格高于可再生能源发电标杆上网电价或竞争配置等方式确定的固定电价时(不含补贴部分),绿证随电量一同交易转移。(标杆电价将是衡量绿证是否转移的标准)(绿证价格为实际交易电价减去固定电价“标杆电价”或其他方式确定的电价,即为绿证价格)
购买绿证的成本:企业购买绿证为完成配额所花费的成本企业自行消化。(绿证将成为一种生产成本,具有了交易属性、价格会因为完成配额的紧迫性“市场需求”而升值)
04绿证将代替补贴
补贴来源:省级电网公司收缴的配额补偿金,以及绿证收益用于补贴。
绿证收益:省级电网公司绿证交易获得的收益也将用于可再生能源补贴里。(未来,补贴的钱国家不出了,地方电网公司可能会大量收购绿证再卖出获得收益,以便进行补贴)
补贴金额:政策补贴需扣除绿证收益后的差额进行补贴。(预计补贴会越来越低,绿证价值经过市场竞争而提高,最终全部覆盖补贴,从而替代补贴,也就意味着没有补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