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7日,顺风清洁能源 (01165)公布,于2018年9月21日,该公司已与亚太资源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买方)就该公司可能按代价约47亿元人民币向买方(或一间由该公司主要股东郑建明全资拥有的公司)出售江苏顺风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目标公司)的100%股权订立不具法律约束力的谅解备忘录。

公司称,于可能出售后,该集团计划将其业务集中于发展太阳能发电及经营太阳能发电站,使该集团减少上游制造业务,并专注为其下游清洁能源业务部署资源。该集团亦计划专注于发展合同能源管理业务,并积极探索其他类型的清洁能源资源,旨在使该集团成为可提供一站式低碳及节能综合解决方案的全球领先供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