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等三部委今天联合发布的一则通知,让整个光伏行业为之沸腾。

  通知明确,将以6月30日为界限,给予光伏新政一个月的缓冲期。业内认为,这是对“531”新政的补救性政策,也意味着未来光伏政策有望回暖。

户用光伏将执行“630”电价政策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了《关于2018年光伏发电有关事项说明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5月31日印发的《关于2018年光伏发电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能源[2018]823号)实施中的有关事项做了进一步说明。

  《通知》明确,今年5月31日(含)之前已备案、开工建设,且在今年6月30日(含)之前并网投运的合法合规的户用自然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纳入国家认可规模管理范围,标杆上网电价和度电补贴标准保持不变。对于已开工未并网的户用自然人分布式光伏项目,考虑到户用光伏从申请并网到实际并网一般需2-3周,明确给予户用光伏一个月的缓冲期,最大程度将《通知》发布前已开工的户用自然人分布式光伏项目纳入国家认可的规模范围之内。

对于地面普通光伏电站项目,《通知》规定,已经纳入2017年及以前建设规模范围(含不限规模的省级区域)、且在今年6月30日(含)前投运的普通光伏电站项目,执行2017年光伏电站标杆上网电价。属竞争配置的项目,执行竞争配置时确定的光伏上网电价。

附:《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国家能源局关于2018年光伏发电有关事项说明的通知》发改能源〔2018〕145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财政厅、能源局、物价局,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地方电力企业:

5月3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了《关于2018年光伏发电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能源〔2018〕823号)。为进一步做好文件贯彻落实工作,现就实施中的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今年5月31日(含)之前已备案、开工建设,且在今年6月30日(含)之前并网投运的合法合规的户用自然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纳入国家认可规模管理范围,标杆上网电价和度电补贴标准保持不变。

二、已经纳入2017年及以前建设规模范围(含不限规模的省级区域)、且在今年6月30日(含)前并网投运的普通光伏电站项目,执行2017年光伏电站标杆上网电价,属竞争配置的项目,执行竞争配置时确定的上网电价。

三、请各省级能源、价格主管部门和电网公司做好政策宣介落实工作。请各派出能源监管机构加强对并网及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管。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 政 部

国 家 能 源 局

2018年10月9日

2019年光伏政策或迎新变化

在10月8日下午,国家发改委组织的光伏发电价格政策座谈会上,其实已经对此次通知做了相关预告。

座谈会的焦点是指标和补贴问题。除了《通知》明确的过渡期补贴问题外,还讨论了关于目前户用光伏指标问题、2019年光伏指标和补贴标准,以及现有光伏电站补贴拖欠等问题。

现场多家企业明确表示,可以接受补贴滑坡和电价合理下调,但需要放宽对规模的管控。此外,多家光伏电站投资建设规模较大的企业提到了补贴拖欠的问题,在支付周期、支付比例方面提出了自己的诉求。

按照以往惯例,光伏补贴电价调整的政策文件,均在每年12月底出台,而征求意见稿一般在“十一”前后出台,经过两个月的意见征求后正式下发。本次会议着重讨论了2019年的补贴强度问题,预计将在不久后出台《2019年光伏发电项目价格政策征求意见稿》。

关于明年的光伏指标问题,可以肯定的是,2019年国家仍会下发一定规模的光伏指标,支持光伏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

业内人士认为,此次政策是对“531”光伏新政刹车过猛问题的回调,预计2019年的光伏产业政策将会发生不小的变化。

一是补贴还会继续下降,但下降幅度会减缓;二是补贴价格及方式会更灵活,很可能进一步发展到以季度为单位来定;三是补贴拖欠问题,将会明确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