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天的信息量有点大,昨天大家期盼已久的过渡期政策发布了,今天有专家预测,明年分布式补贴将下降至0.2元/度,标杆电价下调至一类地区0元,二类地区0.2元/度电,三类地区0.3元/度电。总体指标预计全年30-40GW之间。(详细解读见今日第四条)

明年虽然补贴少了,但是规模有了,市场可以开始干了。

伏妹儿再回过头来说说昨天的政策,有群友提出了“提交申请时间并不等于备案时间”,这个问题关系到能否领到补贴。

咱们先看看政策原文:

政策里写的是“今年5月31日(含)之前已备案、开工建设,且在今年6月30日(含)之前并网投运的”。

问题就在于备案时间,提交并网申请的时间并不等于备案时间!

全国户用分布式的备案基本是由电力公司代业主提交备案的,由于各省市备案的方式和时间稍有不同,导致出现了时间差......

浙江次月初备案

有浙江省的群友反馈,因为当地电力公司是次月初备案,所以,5月份提交申请的业主,6月初才备案,按政策有可能无法拿到补贴的。

终于等到政策的大家,因为“531前备案”这条,被卡在了线外,伏妹儿也觉得有点冤。

针对这个问题,群友致国家发改委能源局政务服务热线,得到的回复是:备案就按字面意思来,就是531前拿到发改的备案不然的话,就算630并网了,也没用。

致电浙江发改委,得到的回复是:需要与电网公司,各部门再衔接一下。

希望之后,浙江发改委能给大家一个合理的解决方案。

有没有浙江或者其他地区的朋友,也遇到了这样的情况?

湖南新化先建后备案

湖南新化的一位群友反馈,当地户用分布式备案流程是:先建设,再并网,后备案。

按这样的流程看,也是不符合政策规定的。

但是,当地那些在5月份开工建设,6月份并网,之后备案或者到现在还没备案的这部分,也因为“531前备案”被卡在了线外,可能拿不到补贴。

转新化光伏经销商致能源局的一封信:

尊敬的领导,你好。

国家发改委于2018年10月9日发布了1459号文件,我们企业认为这份文件与现实中的实际情况还是不相符的。在我们湖南省新化县在申请户用光伏发电时都是先把光伏电站安装好,把资料备齐再去供电局申请,电力局受理申请再去当地发改委为客户代理备案,当地发改委以一个季度或者达到100个申请数量的时候再集中统一一起去备案的。我们当地一直以来都是这样的流程在搞光伏建设。

10月9日的文件中提到5月31日备案,开工建设,且6.30日并网发电的户用项目纳入国家指标内。以我们湖南新化内这一并网流程来看,是无论如何也不符合的呀。我们都是开工建造完成,供电公司是要求我们将所有资料(包括申请与竣工资料)都备齐了再去填分布式接入申请表的,然后供电公司会在20天左右来并网装表。而后面的备案则至少是要二个月的时间。这个情况持续一两年了,一直都是这样的。

10月9日的文件一出台,现在我们是完全乱套了,在我们这边都是先开工建造再并网,然后再备案的,我们都是5月份开的工,6月份并网,备案那到现在10月份了还有一些都没备好。客户又天天逼问我们补贴的事情,我们也无法回答,现特向领导反映我们这个地区的实际情况,望领导就将条件设为6月份并网就符合条件,这也是实际情况所逼,减少我们与客户的纠纷。望批准为感!

新化光伏经销商

你家是什么时候备案的?是否也遇到类似的情况?

伏妹儿建议:

1.先跟当地电网公司沟通,查看备案时间,确认补贴领取标准。

2.向当地发改委反馈此项问题,看当地能否将尺度放宽些,将630前并网的都算入补贴范围。

全国各地的情况很不一样,所以,在政策执行过程中,肯定会出现一些小问题,如你也遇到类似问题,或者其他问题,可以随时跟伏妹儿爆料寻求帮助,群里五湖四海的大家都帮你想办法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