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5日,房县人民检察院对盗窃光伏发电站电缆的犯罪嫌疑人柯某洪做出批准逮捕决定。

犯罪嫌疑人柯某洪是郧西人,今年9月1日,在房县邓营村光伏发电项目部工作的柯某洪弟弟把柯某洪从郧西县叫到房县,让其捡拾项目施工中的废旧纸箱,变卖后赚钱。在到房县的第15天,柯某洪看见邓营光伏发电项目工地上许多电缆未埋入地下,觉得电缆有多余的,可以剪掉当废品去卖。柯某洪专门购买了钢锯,并锯断了几根未接入引流箱的电缆。柯某觉得钢锯锯起来太吃力,又购买了液压剪,并用液压剪断了20余根电缆线,然后用自己的本田CRV越野车将剪断的20多根电缆线运到废品收购站,出售后获利1560元。经过房县物价局鉴定,柯某洪所盗电缆价值1960元。


邓营村光伏发电站是房县光伏扶贫策略的重要组成部分,该项目技术工程师介绍,因为电缆线被剪后,因为长度不够无法接入引流箱,导致整条电缆需重新铺设,造成损失约10万余元。

房县公安局对该案提请批准逮捕后,房县检察院高度重视,指派专人进行审查,通过加班加点审查案件证据并提审犯罪嫌疑人,快速作出批捕决定。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