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8日,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归还募集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3月13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8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期限自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详情请见公司于2018年3月15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19)、《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20)、《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8)及其他相关文件。

公司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对资金进行了合理的安排与使用,没有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没有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资金运用情况良好。截至2018年11月6日,公司实际使用48,787万元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018年11月6日,公司已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48,787万元募集资金全部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已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公司独立财务顾问。

特此公告。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