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能源局浙江监管办公室发布《2018年前三季度浙江省电力行业节能减排情况的通报》(以下简称《通报》)。《通报》指出,前三季度浙江可再生能源电量得到了全额收购,电网综合线损率大幅下降,发电企业主要污染物排放浓度继续下降,超标排放时数大幅减少。但存在部分发电企业耗煤量和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较大幅度增加,供电煤耗上升等问题。
电网企业方面,前三季度浙江电网综合线损率2.92%,同比下降1.1个百分点;电网消纳可再生能源发电量258.66亿千瓦时(省内发电机组,含华东统调),同比增长4.31%,其中水电151.54亿千瓦时,风电21.76亿千瓦时,光伏发电量76.24亿千瓦时,生物质和海洋能发电量9.12亿千瓦时;前三季度消纳的可再生能源电量折算成标煤约752.7万吨,相当于减排二氧化硫16.86万吨,减排氮氧化物2.82万吨。
燃煤发电企业方面,前三季度浙江统调燃煤机组平均发电利用小时数3849小时,同比上升292小时;统调燃煤机组共耗用标煤约5074万吨,增长率12.93%,平均供电煤耗298.02克/千瓦时,同比上升0.13克/千瓦时;统调燃煤机组平均厂用电率为4.71%,同比下降0.03个百分点。
燃煤发电企业主要烟气污染物减排方面,前三季度浙江统调燃煤机组(除巨化热电厂外)超低排放设施运行稳定,超低排放平均达线率99.90%,同比上升0.11个百分点;主要烟气污染物(除巨化热电厂外)未达到国家火电厂基本排放标准时间为324.83小时,同比下降42.47%;统调燃煤机组共排放二氧化硫9605吨,增长率8.83%,排放氮氧化物20325吨,增长率6.02%,排放烟尘1123吨,下降率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