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3日晚间,亚玛顿(002623)发布公告称,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贵安新区亚玛顿光电材料有限公司拟将其下属电站项目公司黔西南州义龙亚玛顿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义龙亚玛顿”)70%股权转让给国家电投集团四川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电投四川”)。股权转让完成后,贵安亚玛顿将持有义龙亚玛顿30%股权,公司对义龙亚玛顿不再具有控制权,义龙亚玛顿将成为公司的参股公司。
公告显示,亚玛顿将其持有义龙亚玛顿70%股权(认缴注册资本10,000万元,其中实缴200万元,未缴9,800万元),以14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国电投四川。截止2018年9月30日,义龙亚玛顿净资产-12.74万元,净利润-212.74万元。
自成立以来,亚玛顿专注于新能源及节能事业,通过技术研发、人才引进以及资源整合,逐渐实现了产业链纵向的延伸和布局,目前主要从事的业务包括太阳能光伏减反玻璃、超薄双玻组件、光伏电站等。公司主营产品为光伏减反玻璃、超薄双玻组件、光伏电站投资、电子消费类产品等。
截至2017年12月末,公司自建光伏电站设计总容量约为314.26MW。因光伏电站投资运营业务属于重资产行业,随着公司相关资产规模的扩大,对公司的资金压力也日益凸现。为缓解上述压力,公司自2017年下半年开始逐步调整光伏业务发展战略规划,出售光伏电站资产,减少债务及带来的现金流回收有利于公司减少财务费用、提高资产流动性。
此前,公司转让了兴义电站及普安项目,2018年前三季度确认了股权转让损益,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增长了32049.1%。由于投资收益大幅增加,公司前三季度利润呈爆发式增长,1-9月份营业收入及净利润分别为12.99亿和642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了2.13%和611.26%。
亚玛顿表示,公司将聚焦公司主营业务,优化公司业务结构,加强公司管理。本次交易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