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兰考县35.3584MW光伏扶贫项目 已批准建设,项目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兰考县发展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兰考县35.3584MW光伏扶贫项目

2.2 招标编号:JZD-2018ZC16

2.3 投资估算:总投资金额约3.4亿

2.4 建设地点:兰考县16个乡镇(办事处)

2.5 建设规模:本项目包含包含兰考县16个乡镇(办事处)共计6044户用电站、114个村级电站。

2.6 招标范围:本项目EPC总承包工程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光伏区域及送出工程等的勘察设计、用户及村级电站协调、设备采购供货、土建及安装施工、调试试验及检查、全站全容量并网安全稳定运行240小时试运行、消缺、性能试验、整套系统的性能保证的考核验收、技术和售后服务、人员培训、完成竣工验收及国家验收所涉及到的所有工作等一揽子工作。

2.7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三个标段:

第一标段:EPC总承包工程;

第二标段:电站运维服务;

第三标段:总承包工程监理。

2.7 工期要求:

第一标段:180日历天;

第二标段服务期限:20年;

第三标段:施工工期及缺陷责任期;

2.8质量要求:

第一标段:设计符合规范、有关政策及法律法规的要求;施工满足设计及有关规范要求,竣工移交验收质量评定为合格;

第二标段: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第三标段: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第一标段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同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EPC工程总承包实施能力;

3.3拟派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具有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3.4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5 近5年内(2013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承担过至少1个EPC总承包类似项目;

3.6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如联合体投标牵头人必须为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

第二标段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拟派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具有电气专业工程技术职称的专业人员;

3.4投标人具备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和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与招标人无任何隶属关系;

3.5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第三标段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监理综合甲级资质或电力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3.3拟派出的项目总监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且在本单位注册;

3.4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承担过类似工程监理(光伏电站规模不小于2兆)业绩至少一个(2015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需提供合同协议书);

3.5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第一、二、三标段其他要求:

3.1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单位公章),若上述对象有一个或一个以上存在失信记录的,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活动;

4.报名时间:2018年 11月 21 日至2018年11 月27日23:59:59。

联系人:陈涛 电话: 13131255793

邮 箱:chentaozhaobiao@sina.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