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派人力物力,核准信息。郑蒲港新区加大人员力量,对电站基础信息、建设情况和关联贫困户等信息进行逐一核实,确保信息准确无误。新区已建成光伏扶贫电站9座,其中村级光伏电站3座,户户联光伏电站6座。

二是坚持统筹协调,做好配合。郑蒲港新区加大配合力度,新区各部门之间协调沟通到位,各电站均配备有专业机构及专人负责运行维护工作,全力确保光伏项目运行稳定。截至10月31日,已累计发电134.429万千瓦时,其中村级光伏电站28.074万千瓦时,户联光伏电站113.959万千瓦时。


三是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专项督导。郑蒲港新区加大运行维护长效机制,定期开展专项督导工作,跟踪问效,及时建立年度台账。开展专项督导工作的同时,开展好光伏电站维护及故障排除工作。

四是摸清收益总数,建立台账。郑蒲港新区加大光伏电站收益管理,以和县供电公司光伏收益转账凭证为依据,分月分批建立光伏收益分配台账,及时发放收益并完善台账。截至10月31日,新区9座电站共计产生发电收益123.39万元,其中属贫困村收益约23.72万元,覆盖贫困村2个;属贫困户收益约99.67万元,覆盖贫困户400人。

目前,新区已建成光伏扶贫电站9座,累计发电139.013万千瓦时,其中村级光伏电站3座,累计发电25.074万千瓦时,户户联光伏电站6座,113.939万千瓦时。共计产生发电收益123.39万元,属贫困村收益约23.72万元,覆盖贫困村2个;属贫困户收益约99.67万元,覆盖贫困户40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