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保定供电公司营销部下发通知称,将2018年5月31日(含)前申请且2018年6月30日(含)并网的户用自然人光伏发电项目纳入国家规模管理范围。

 

 

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的《关于2018年光伏发电有关事项说明的通知》(发改能源〔2018〕1459号)中,只有今年5月31日(含)之前已备案、开工建设,且在今年6月30日(含)之前并网投运的自然人分布式项目才能纳入国家认可规模管理范围,拿到之前的电价和度电补贴。显然,保定供电公司的补贴范围是有所扩大的。

户用光伏并网流程来看,不少供电公司都是当月收集用户资料后,次月统一上报发改委进行备案,这就导致很多用户明明是5月提交申请,但备案时间为6月份,无法享受过渡期补贴政策。索比光伏网的调研结果也表明,多数地区户用光伏项目都属于“先并网、后备案”的类型,以申请时间为基准更符合实际情况,也有利于维护老百姓的合法权益。

同时,保定供电公司还明确,将5月31日(含)前申请、6月30日(含)前备案的户用光伏项目电价标准调整为,全额上网每千瓦时0.75元(当地燃煤电价0.3644元加通知明确的补贴0.3856元)、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每千瓦时0.37元,由各单位通过电费追退完成2018年6-11月电量的补贴追补工作,在12月底前完成,这无疑是对用户权益的进一步明确和保障。

再次为保定供电公司点赞!也期待其他地区能尽快明确5月申请、6月备案并于6月30日(含)前并网的户用光伏项目电价政策,让广大群众得到更多实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