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能源局官网“局工作动态”一栏发布了《2018年11月12398能源监管热线投诉举报处理情况通报》(以下简称《通报》)。

新能源投诉事例增多

《通报》显示,2018年11月份,国家能源局12398热线共收到有效信息8153件,环比减少1.19%,同比增加13.17%。

能源新闻网查阅《通报》发现,随着近年户用分布式光伏的发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领域投诉举报问题开始抬升。据国家能源局给出的数据显示,2018年11月收到的有效信息中,电力行业类投诉举报问题为5970件,占比73.22%。紧随其后的是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行业类759件,占比为9.31%。

7起光伏发电典型投诉举报事项

国家能源局《通报》指出,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行业类的问题主要反映在个别供电企业主动服务意识不够,未紧密跟踪光伏发电项目的后续办理事宜,业务流程闭环落实不到位,导致延误了申请人的电费结算和补贴的正常发放时间等方面。

据“2018年11月12398热线典型投诉举报事项具体处理情况”显示,在62起典型投诉举报事项处理情况中,涉及光伏发电事项共7项,占比11.29%。其中,有5起反映的是电费不能及时发放的问题,有2起投诉的问题是因为行政体制僵化,导致用户未能抢在5月31日前并网发电的问题。

光伏需挪开“五座大山”

这进一步将压在光伏产业头上的“五座大山”推向了公众视线,也引发了促进光伏产业健康有序发展的更多思考,更将推进户用分布式光伏发展政策体系化、行政审批、电费结算系统化等问题推向了前台。

补贴拖欠、电网接入难、融资难、土地乱收费和弃光限电是压在中国光伏产业头上的“五座大山”。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员原研究员王斯成在公开场合不止一次强调,这些非技术性成本对产业健康发展带来的制约,不移除这“五座大山”,光伏发电实现平价上网的目标也会前路多艰。

 


 

行政机制僵化困扰多

事实上,国家能源局12398热线处理的7则光伏发电投诉事例,不止反映了补贴拖欠、电网接入难这两大非技术性成本阻碍,也从侧面反映了个别地方政府思想守旧,电力主管部门行政机制僵化等问题。

辽宁省辽阳市群众反映的问题就是一个突出的例子。该群众5月5日申请光伏备案,供电企业却只在每月25日提供一次备案机会,结果导致6月1日才备案成功,造成无法享受国家补贴。

尽管该群众的问题已得到妥善解决,但如此僵化的办事机制,出奇低的办事效率,其给群众带来的困扰,后续沟通成本提升,引发群众对政策的误读、曲解等问题,仍对户用分布式光伏未来的发展带来不小挑战。可见,户用分布式光伏的发展,不仅要解决欠补、并网难、农村电网的容配比等瓶颈,更需要对行政审批、审核、办事机制方面“做手术”。

政策脱节需重视

从政策导向上看,国家高层、能源主管部门多次表态,支持光伏产业发展的决心从未动摇。同时,在深入践行绿色发展、全面推进能源转型升级,大力发展光伏等可再生能源大背景下,在光伏产业大省江苏、浙江和江西等省的示范带动下,全国各省市(区)对光伏等新能源有了更清晰的认识,有条件的省份更是将光伏作为重点扶持发展新兴产业之一。

然而,长期“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懒政、怠政惯性思维,导致了个别地方政府、电力主管部门在政策执行、落实层面会出现部分链条存在脱节的情况,进而形成类似“好心办错事,好政策不起效”的尴尬。针对这一现象,单靠12389热线投诉显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保持政策的连续性是推进光伏产业健康有序发展的前提,建立立体式的政策、法规、标准体系是产业行稳致远的基石,对落后的行政机制进行革故鼎新则是产业繁荣的保障。当下,能源央企与地方政府二元并立,各管一片的行政结构,在电网、发电企业与地方政府之间树立了一道“柏林墙”,进而政策的传递到市场存在滞后的情况。

改革两手抓

很显然,解决这一问题一定要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一方面大力推进电力市场化改革,进一步加快政企分离的进程;另一方面,则要继续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强化能源作为商品服务的角色定位。

以户用分布式光伏为例,在户用与工商业指标单独管理的基础上,着手户用分布式电站管理办法的制订,以政策、法规的形式予以落地执行。同时,对用户建光伏电站的备案、审核、并网、电费发放等各个环节诸多细节问题进行细化,以法规、条文的方式加以推进,全方位提高发电、电网企业的电力服务意识,对相关工作人员实施流程化的管理机制。

若此,至少群众打12389投诉光伏电站的问题就会少了,而户用分布式以点带面,拉动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场景也会跃然纸上。被誉为上帝的消费者交电费实行的是上大租、预缴制,而光伏电站并网、电费发放采取的是定额制、定时制,解决电力供求两端的“主客易位”问题事乎不止关系着光伏的发展!

附:2018年11月7起光伏发电典型投诉举报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