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吉县村级光伏扶贫电站项目已由西吉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以西行审(投资)发〔2018〕 228号文对其初步设计进行批复,招标人为西吉县发展和改革局,建设资金来自通过整合各级财政资金以及东西协作、定点帮扶和社会捐赠等多渠道筹措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备采购及施工(PC模式)、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西吉县16个乡(镇)部分建档立卡贫困村;部分场地在施工过程中根据土地情况和实地地形有所调整。

2.2、建设规模:在全县新建村级光伏扶贫电站72个,总建设规模22兆瓦。

2.3、工期要求:自中标人接到进场通知后,在合同工期内实现并网条件。

2.4、招标范围: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施工及设备采购,包括太阳能光伏组件、支架、逆变器、电缆、箱变、10千伏开关站配套设备和综合自动化设备等与本项目建成并网发电所需设备和材料及施工承包建设;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建设所需的全部设备及材料、运输、装卸、储存、保险、建筑工程、施工安装、调试试验及检测、试运行至正常发电及送出线路工程等。负责代表招标人办理项目所涉及的全部支持性文件(如需),包括但不限于:林业评估、环境影响评价表或报告、水土保持及监测、地质灾害评估、场区压覆矿报告、项目区勘测定界、土地预审、接入系统方案及评审意见、并网验收、办理涉及并网的相关手续等,期间实际产生的费用应包含在投标总价中。

2.5、质量要求:光伏组件、逆变器等电站所需关键设备要求采用国家资质检测认证机构认证的产品,必须达到国家“领跑者”技术指标的先进技术及宁夏回族自治区地方标准《光伏扶贫电站关键设备标准》(DB 64/T 1506-2017)相关要求,确保设备选型先进,功能性、完整性、安全性、可维护性和高效匹配性均能符合建设要求;采购必须响应招标文件中技术规范要求,招标人参与监督中标人设备采购全过程,并具有否决权。

施工质量要达到施工图纸设计标准及要求,符合国家、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及宁夏回族自治区地方标准《光伏扶贫电站施工规范》(DB64/T 1507-2017)和《光伏扶贫电站验收规范》(DB64/T 1508-2017)技术及有关要求,达到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及以上标准。

2.6、标段划分:

一标段:设备采购及施工(PC模式),规模11.6兆瓦,涉及7乡镇38个电站(详见招标文件);

二标段:设备采购及施工(PC模式)规模10.4兆瓦,涉及9乡镇34个电站(详见招标文件)。

监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设备采购及施工(PC模式):

3.1.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的企业法人,同时具有有效营业执照;投标人须为光伏工程施工企业,并在技术力量、机械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资质要求: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并具备承装、承修、承试四级以上(含四级)资质,同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 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具备有效合格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电力工程(或机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确保能够常驻现场管理本工程且同时不再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担任过3个以上光伏项目施工(单体规模20兆瓦以上)的管理经历,并附项目业绩合同及有效证明材料。

3.1.4、投标人须提供项目实施组成人员不少于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3.1.5、投标人业绩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 近3年(2015年起至今)建设光伏电站业绩累计达到100兆瓦及以上,并已并网发电;

(2)地面集中式光伏项目总承包业绩单体容量不低于20兆瓦;

(3)在宁夏及毗邻地区从事过类似项目;

(4)以上业绩必须附项目业绩合同及相关证明材料。

3.1.6、投标人提供资信良好、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不良记录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不良记录的承诺书。

3.1.7 、本项目鼓励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施工企业和国内一流达到国家“领跑者”技术指标先进技术的光伏组件、逆变器等关键设备生产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为电力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企业,报名时提交签署的联合体协议,明确各成员单位的职责;本项目严禁分包或挂靠资质投标,一经发现即终止投标或施工合同。

监理:

3.2.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

3.2.2、投标人须具有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含乙级)资质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3、项目总监须具备相应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注册于本单位)且具有高级技术职称,且无在建工程。

3.2.4 、严禁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

3.2.5、近三年(2015年起至今),企业完成过同类光伏电站项目监理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工程监理合同)。

3.3、根据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限制其参与投标活动。

3.4投标人应提交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等不良行为记录的查询结果证明材料,投标单位无不良行为记录方可参与投标。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2月20日至2018年12月27日18:00止(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在网上报名下载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本次开标时间:初步定于2019年 1 月 11日上午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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