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珠江钢琴二期分布式光伏项目EPC总承包
二、招标编号:5000-APB20180018
三、招标单位:广州发展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四、建设地点:广州市增城区珠江钢琴国家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内
五、项目概况:本项目在广州市增城区珠江钢琴国家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内1号楼(混凝土)、2号楼(混凝土)、5号楼、6号楼(混凝土)、7号楼(混凝土)、9号楼、11号楼、12号楼、车棚,总共8栋建筑屋面上安装光伏发电站以及新建车棚及在车棚上安装光伏发电站,装机容量10224.18kWp(单晶硅组件395Wp,尺寸:2067×998×46mm,最终以招标方确认为主),包括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及相应的配套上网设施、运维设施、停车位光伏车棚建设等,并网电压采用10kV电压等级接入厂区内母线。
具体招标范围见本招标文件技术部分并以其为准。
六、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范围、规模:
1、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分标段
2、招标范围:光伏发电系统招标。本次招标范围包括:
本工程以总承包交钥匙方式完成,包括但不限于: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完整的太阳能并网光伏电站外,还包括因建造光伏电站需要而对原有建、构筑物局部的拆除、还建、修复、防水补漏等;能满足太阳能光伏电站从发电直至并网正常运行所需具备的勘察、设计(含概算等)、采购(不含光伏组件)、运输及储存、建筑安装、施工、调试、试验及检查测试、试运行、消缺、培训和最终交付投产,两年质保期等。在满足合同其它责任和义务的同时使本项目符合相关达标验收的要求。工程实施过程中要求提供设备的试验、运行、维护手册。具体见本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
3、工期:正式开工之日起五个月内并网发电,具体工期计划详见技术规范书。
七、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企业法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原件的扫描件,已办理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仅需提供营业执照原件的扫描件)。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本次招标不接受以联合体方式投标。投标人必须至少满足以下A或 B其中之一要求,未满足另一要求的则必须进行相应的分包(相应的分包商必须满足投标人未能满足的要求,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与分包商签订的分包协议原件扫描件,及提供分包商能满足分包要求的相关资质证明扫描件):
A: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丙级(含)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丙级(含)以上资质。
B: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自2015年1月1日起至今至少有1个已并网的单项容量5MW(或以上)光伏电站EPC总承包(或系统集成)工程业绩(需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和项目已并网证明,合同关键页包括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主要内容页,其中项目已并网证明包括仅限于以下之一:国家电监会文件、供电文件、工程启动移交签收书、移交鉴定书、投产证明、验收(竣工)报告。如所提供业绩为联合体承担业绩,则投标人一方须是设计责任方或施工责任方,且须提供联合体协议扫描件。业绩时间以并网发电时间为准。)。
5、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投标人提供承诺,格式详见第六章格式5的2、资格声明格式)
6、投标人未被招标人或其关联公司列入“不良供应商”名单并处于处罚期内的。(提供投标人声明,格式详见第六章格式6投标人声明)
八、购买招标文件时间
1、请于2018年12月26日至2019年1月5日,登录电子采购平台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购买完成后自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人民币),标书款支付方式电汇转账。售后不退
九、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9年1月18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联 系 人: 曹静恩 18612113894 0312-2336232
公司传真: 0312-26644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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