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得注意的是,福莱特四个募投项目中,其中一个项目的用地与凤阳县政府披露的不一致,在信息披露方面涉嫌虚假陈述,而另外一个项目受限于政策收紧的影响,未来预期效益和经营或存在“变数”。
营收净利增速骤降,赊销加剧或“突击”收入
成立于1998年的福莱特,是嘉兴一家主营光伏玻璃、浮法玻璃、家具玻璃、工程玻璃、采矿产品和EPC光伏电站等产品的企业。
2013-2017年,福莱特的营业收入分别为21.87亿元、28.33亿元、29.24亿元、29.68亿元、29.91亿元,2014-2017年分别同比增长29.54%、3.21%、1.48%、0.81%。
同期,福莱特分别实现净利润2.04亿元、3.93亿元、4.3亿元、6.03亿元、4.27亿元,2014-2017年分别同比增长92.85%、9.63%、40.14%、-29.3%。
营收净利增速骤滑的同时,高企的赊销问题也令人唏嘘不已。
2015-2017年,福莱特的应收账款分别为5.43亿元、5.9亿元、5.07亿元,应收票据分别为6.66亿元、5.34亿元、9.33亿元。也就是说,福莱特2015-2017年的应收款项分别为12.08亿元、11.23亿元、14.4亿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41.32%、37.86%、48.15%。
据《壹财信》统计,同行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玻集团”)2015-2017年应收款项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2.2%、12.08%、10.94%,常州亚马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马顿”)同期应收款项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37.83%、42.92%、30.19%,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耀皮玻璃”)同期应收款项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30.98%、26.83%、23.29%。
在报告期内,福莱特赊销情况严重,存在“突击”收入之嫌,此番冲击上市能否获得市场的认可则有待时间的检验。
涉嫌虚假陈述,政策收紧“挤压”盈利空间
除了近年来的业绩表现之外,福莱特在募投项目方面也存在信息披露的问题。
根据招股书,福莱特计划募集资金18.2亿元,分别用于年产90万吨光伏组件盖板玻璃项目、年产10万吨在线Low-E 镀膜玻璃项目、年产15万吨光伏玻璃技改项目(一期)、85兆瓦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其中,年产90万吨光伏组件盖板玻璃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13.3亿元,该项目厂址位于宁国现代产业园(凤阳硅工业园),总用地面积450亩。
根据凤阳县政府公布的文件中,福莱特年产90万吨光伏组件盖板玻璃项目的厂区总占地面积640.9亩。
《壹财信》注意到,福莱特招股书中该募投项目用地面积少于环评报告中披露的项目用地面积,在信息披露方面涉嫌虚假陈述。
与此同时,拟使用募集资金1.15亿元的85兆瓦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也存在“变数”。
根据招股书,该项目的收益有一部分来自国家政策补贴。其中,国家补贴0.4153元/kWh,补贴年限20年;浙江省补贴0.1元/kWh,补贴年限20年;嘉兴市补贴0.1元/kWh,补贴年限3年。
2013年,为了促进光伏产业的发展,国家发改委发布了《关于发挥价格杠杆作用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通知》,对分布式光伏发电实行按照全电量补贴的政策,电价补贴标准为0.42元/kWh。
但2017年12月国家发改委下发通知,调整分布式光伏发电的电价补贴标准。根据发改价格规〔2017〕2196号文件,2018年1月1日以后投运的、采用“自发自用、余量上网”模式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全电量度电补贴标准降低0.05元,电价补贴标准调整为0.37元/kWh。
受补贴政策收紧的影响,福莱特上述85兆瓦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即便如公司所述不存在产能消化问题,未来的预期效益很难不受影响,进而对公司的经营产生一定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