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十四五”能源发展规划出台:光伏风电发电总装机达到3200万千瓦

“十四五”期间的中国能源产业,低碳转型进程将继续稳步推进。

5月19日,湖北省政府公布《湖北省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建设多元能源供给体系”成为关键词。在大力发展非化石能源的同时,强化煤炭电力安全托底保障,拓展油气供应渠道。

根据《规划》,到2025年,清洁能源成为湖北能源消费增量的主体,全省新增用电量的50%由新增可再生能源电量提供,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比重由2020年的17.5%提高到20%以上,煤炭占能源消费比重由2020年的53.5%降低至51%左右,天然气占能源消费比重达到7%左右。

不管是从政策面,还是产业发展现状来看,非化石燃料仍将是未来能源产业发展的重点,湖北也将大规模发展光伏发电、风电,加快能源转型。

“综合考虑资源禀赋、生态环境承载力、电网消纳特点,坚持集中式和分布式并举、多元发展和多能互补并行的发展模式。”《规划》中提出,推进“新能源+”项目建设,积极探索源网荷储一体化和风光水火互补开发模式。积极推进“光伏+”发展模式,大力支持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有序推进集中式风电项目建设,加快推进分散式风电项目开发。分别新增光伏发电、风电装机1500、500万千瓦,2025年光伏、风电发电总装机达到3200万千瓦,年发电量400亿千瓦时。

同时,开发利用生物质能,新增生物质发电装机50万千瓦,2025年生物质发电装机达160万千瓦;推进地热能开发利用,探索中深层地热能综合利用形式和市场运营模式,新增地热能供冷供热应用建筑面积1900万平方米,2025年达到5000万平方米。

除了扩大清洁能源供给做好增量部分以外,作为存量的煤炭、石油和天然气资源,要发挥好压舱石和能源支撑的作用,相关基础设施建设持续稳步推进。

《规划》中提出,依托荆州煤炭铁水联运储配基地,建设武汉(华中)煤炭交易中心,打造面向“两湖一江”的煤炭中转、交易、配置和应急储备供应保障平台。到2025年煤炭储备能力达到1600万吨,政府可调度社会责任储备能力基本满足应急需求。

培育拓展天然气消费市场,实施“气化乡镇”工程,扩大乡镇天然气覆盖范围,通气乡镇比例达到50%以上。推动天然气与多种能源融合发展,鼓励发展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稳步推进天然气热电联产。到2025年,天然气消费量达到100亿立方米以上,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达到7%左右。

按照《规划》,湖北要在武汉、襄阳、宜昌、荆州等地区打造能源装备制造产业基地。到2025年,能源装备产业年主营收入达到2000亿元,年主营收入过50亿元、10亿元企业分别达到5、30家。

更长远的目标是,到2035年,基本建成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系统,能源安全保障能力大幅提升。绿色能源生产和消费方式广泛形成,可再生能源装机占比达到70%以上,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在2030年达到25%的基础上进一步大幅提升,新增能源需求全部通过清洁能源满足,能源消费碳排放系数显著降低,碳排放总量达峰后稳中有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