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8日,东方日升发布关于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恢复审核通知的公告。
公告称,2022年7月5日,东方日升收到宁波市能源局出具的《关于东方日升(宁波) 光伏科技有限公司15GW N 型超低碳高效异质结电池片与15GW高效太阳能组件项目节能审查的批复》(甬能源审批〔2022〕67号),项目已完成相关节能审查,获得原则同意意见。收到上述批复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向深交所提交了恢复审核的申请文件,中止审核涉及的相关事项已消除,申请继续推进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宜。2022年7月8日,公司收到深交所同意恢复审核的回复。
资料显示,2022 年2月15日,东方日升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2022年3月25日,东方日升收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受理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通知》。
2022年4月8日,东方日升收到深交所下发的《关于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因东方日升尚未取得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的节能审查批复,为避免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经与中介机构审慎研究,东方日升于2022年6月8日向深交所提交了《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中止审核的申请》,并于2022年6月9日收到深交所同意中止审核的通知。
时隔一月后,深交所恢复东方日升50亿元定增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