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5日,邢台市人民政府印发邢台市“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知指出,鼓励优先利用可再生能源,推行热电联产、分布式能源及光伏储能一体化应用,利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手段促进节能提效。
重点区域节能减排工程。根据各地资源禀赋、产业布局、发展阶段等特点,因地制宜、分类施策推进节能减排。推进集中式清洁能源发展,结合我市太阳能资源分布情况,以荒山荒坡等未利用地为重点,科学谋划布局一批光伏项目。因地制宜利用采煤沉陷区、废弃矿山、农林牧渔等资源,开发一批集中式复合型光伏发电项目,积极开展源网荷储一体化与微电网项目建设。积极发展分布式清洁能源。落实省分布式光伏开发建设指导规范,鼓励工商企业利用自有场所的屋顶资源、场地等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设施。按计划推进信都区、隆尧县、巨鹿县3个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建设。
健全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全面落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责任,健全企事业单位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强化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审核管理,排放主要污染物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前原则上应取得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并严格执行总量指标削减替代要求。对公路、铁路、水利发电、光伏发电、陆上风力发电等污染物排放量总量小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和保供应煤矿项目,不再将污染物总量指标作为环评审批前置条件。
原文如下: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邢东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现将《邢台市“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邢台市人民政府
2022年10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