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南市“十四五”第二批风光发电项目竞争性配置公告
为促进我市风电、光伏发电产业健康有序发展,科学合理配置全市“十四五”第二批风光发电项目建设指标,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2022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办能源〔2022〕680号)、《甘肃省风电光伏发电项目竞争性配置指导方案》等相关文件要求,受陇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委托,中国电建集团西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作为咨询单位,对陇南市“十四五”第二批风光发电项目进行竞争性配置。现欢迎有意愿、具备合格资质条件、具有足够投资能力及技术实力的企业前来申报。
一、竞配项目概况和竞配范围
(1)竞配名称:陇南市“十四五”第二批风光发电项目竞争性配置
(2)竞配编号:ZB-2022001~ZB-2022005
(3)竞配规模:本次竞争性配置的并网规模为80万千瓦,包含3个风电项目(合计60万千瓦)、2个光伏发电项目(合计20万千瓦)同时竞配,各标段项目竞配信息见下表:
(4)竞配范围:择优确定项目的投资主体,自行承担费用和风险,负责项目的设计、投资、建设以及工程竣工后的运营、维护等工作。
(5)项目建设进度要求:风光发电项目需在2023年3月31日前开工建设并有实质性进展,2024年6月30日前具备全容量并网条件,其他项目应在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协议中约定的建设内容。
(6)上网电价:根据《可再生能源法》及各级政府相关主管部门政策,申报企业应自行测算并申报风光发电项目的上网电价,且申报的电价不得高于2022年甘肃省脱硫煤标杆上网电价。
(7)储能系统要求:项目新增储能不低于项目规模的15%,储能放电时长不小于2小时,鼓励选择效率更好的集中式电网侧储能方式。
(8)坚持资源开发与产业培育融合共进,促进产业结构绿色转型提质升级。鼓励申报企业结合自身产业布局和当地资源产业优势,在充分调研基础上,自愿提出风光资源开发与陇南市重点产业链协同联动发展的合理方案,实施延链、补链、强链项目,推动产业集聚和全产业链协同发展。所申报的产业协同项目应属于国家产业指导目录鼓励类,同一产业协同项目只可与一个风光发电项目协同联动申报,存在交叉组合重复申报的项目将被拒绝。
(9)项目的变更及转让:项目在整个建设经营期内不得擅自变更项目名称、场址、投资规模、建设时序、建设规模等主要建设内容。风光发电项目在全容量建成并网运行后三年内,中选企业不得通过转让、股权变更、倒卖等方式擅自变更投资主体及股权比例。
二、申报投资主体资格要求
(1)申报主体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或依法备案登记,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本次竞配接受联合体申报,但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必须明确牵头企业,且每个联合体成员在联合体中必须承担实际出资义务。
(3)申报企业应承诺申报材料真实性、合法性,若提供虚假申报材料的,取消当年参评资格,自取消参评资格当年起,3年内不得参与陇南新能源资源竞争性配置。
(4)2019年1月1日至今,申报企业没有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管理规定,受到相关管理部门处罚或者企业主要负责人受到刑事处罚等情形。
(5)2019年1月1日至今,申报企业在陇南市未发生过严重违约,或重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或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
(6)申报企业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7)申报企业未被“信用中国”网站(.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8)申报企业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9)联合体申报的,联合体各成员应满足上述全部要求。
三、竞配文件的获取
(1)竞配文件的发售期为2022年12月16日至2022年12月19日。有意参加申报者,请于发售期内每日9:00至17:00(北京时间)发送邮件至zhaoqing@nwh.cn(邮件标题注明“XXX公司参与陇南市“十四五”第二批风光发电项目竞配”)与咨询单位联系竞配文件获取事宜。
(2)竞配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申报企业通过对公银行账户转账至第三方服务机构银行账户,转账附言为“陇南市“十四五”第二批风光发电项目+申报企业名称”,申领费用一经支付概不退还。
(3)竞配文件将以电子版形式发放,不接受现场领取竞配文件。若投标人需要纸质版竞配文件,可在竞配工作结束后联系咨询单位获取。
(4)在办理竞配文件购买或竞配保证金提交汇款时,请按竞配公告和竞配文件内容在备注栏/摘要栏注明所申报项目竞配编号,同时注明公司简称、用途(文件费或竞配保证金)。因标注不清导致未能及时查收造成无法申报或无法办理退款等手续的风险由申报企业自行承担。
四、申报文件的递交
(1)申报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申报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28日下午17:00(北京时间)。
(2)申报文件递交地点:陇南市武都区东江行政中心统办4号楼市发改委1303会议室。
(3)申报文件递交要求:申报文件需附项目所在地县(区)发改局同意开展前期工作的证明,由申报企业采用面呈方式送达至指定地点,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五、公告发布媒介
(1)陇南市人民政府官网;
(2)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报名或无效报名的情形,配置方和竞配咨询单位不予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