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工作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统筹协调新能源全产业链发展,在全国率先提出并实施了一批零碳低碳园区、市场化并网新能源项目,并通过抓试点、抓谋划、抓落实等一系列举措,推动全区新能源跨越式发展。
据内蒙古太阳能行业协会初步统计,截至2023年初,我区累计批复4批风光制氢项目31个,其中并网型27个,离网型4个。配套新能源1315.25万千瓦,其中光伏466.9万千瓦、风电848.35万千瓦,配建储电13.5万千瓦时、储氢21.6万吨,年制氢能力53.189万吨。
四批风光制氢项目分别是:2021年7月批复7个并网型项目,配套光伏185万千瓦,风电36.95万千瓦,储能13.5万千瓦时,制氢能力6.69万吨/年;
2022年9月29日批复第二批7个风光制氢一体化示范项目,配套光伏43.5万千瓦,风电124万千瓦,制氢能力62990.5吨/年;
2022年12月22日,批复中石化新星乌兰察布、乌审旗两个风光制氢项目,配套光伏80.4万千瓦,风电214.2万千瓦,储氢21.6万吨,年制氢能力12万吨;
2023年1月批复第四批15个风光制氢项目,其中4个离网,11个并网,配套光伏158万千瓦,风电473.2万千瓦,年制氢能力28.2万吨。
批复文件同时强调,示范项目中配建的风光项目属市场化并网项目,电网公司收购电量不超过项目新能源总发电量的20%。风光项目和制氢项目需同步投产,且需通过盟市能源主管部门组织的综合验收后方可并网投产,严禁只建设风光项目,制氢项目不投产。
(责任编辑:奚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