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 | 国家能源局: 无需国家补贴光伏项目各地自行实施
2018年8月30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下发《关于无需国家补贴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有关事项的函》明确“对此类不需国家补贴的项目,各地按照国家有关可再生能源政策,结合电力市场化改革,在落实土地和电网接纳条件下自行组织实施”。
2018年8月30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下发《关于无需国家补贴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有关事项的函》明确“对此类不需国家补贴的项目,各地按照国家有关可再生能源政策,结合电力市场化改革,在落实土地和电网接纳条件下自行组织实施”。
8月16日,省能源局、省扶贫办在武汉组织召开全省光伏扶贫工作会,研究当前光伏扶贫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安排部署2018年下半年全省光伏扶贫工作。省能源局、省扶贫办分管负责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各市、州、县(市、区)发改(能源)、扶贫部门分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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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9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印发了《关于做好光伏发电相关工作的紧急通知》(国能综通新能〔2018〕93号),向各地电网公司提出要求:各地、各电网企业应依法依规继续做好光伏发电项目并网、(代)备案和地方补贴垫付等工作,不得以项目未纳入国家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