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省级湿地公园管理办法》12月起施行 湿地公园内禁止从事光伏发电等项目
为加强湿地保护和管理、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经省政府研究决定,《福建省省级湿地公园管理办法》自12月1日起施行。《办法》明确,面积在20公顷以上,湿地率不低于百分之五十,并具有独特的湿地自然景观和较高历史文化
为加强湿地保护和管理、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经省政府研究决定,《福建省省级湿地公园管理办法》自12月1日起施行。《办法》明确,面积在20公顷以上,湿地率不低于百分之五十,并具有独特的湿地自然景观和较高历史文化
10月30日,九江市通报省环境保护督察移交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责情况。其中,典型案例中光伏电站项目违法侵占湿地在列。 通报显示,瑞昌市虹源光伏发电有限公司30MW渔光互补发电项目侵占达尔湖省级重要湿地490亩,已建成并网发电。瑞昌市政府及
美丽的鄱阳湖湿地 严控工程建设占用湿地行为 湿地是重要的生态系统,被誉为“地球之肾”。我省湿地资源珍贵且类型丰富,特别是以鄱阳湖为代表的重要湿地,对维系区域乃至全球生态安全,都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为了保护好湿地资源,《通知》明确,严禁在湿
9月20日,记者从江西省湿地办获悉,江西省已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湿地保护的管理通知》(下文简称“《通知》”),要求各地要全面停止在重要湿地和城区湿地审批光伏发电等项目,严格控制工程项目建设占用湿地行为。今年年底前,要完成对2012年5月1日